逃避税款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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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纳税人采用欺诈的手段,虚假申报纳税金额或者不申报纳税金额,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认定为逃避税款罪。犯该罪的,由于实际的涉案金额不同,因此处以的刑罚也有所不同。
逃避税款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逃避税款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偷税数额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的,才会构成犯罪。除此之外,如果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进行二次行政处罚后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具有多次偷税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逃避税款如何处罚?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逃避缴纳税款方式。纳税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账簿偷税,偷税金额占应缴纳税款的10%以上不满30%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金额在应缴纳税款30%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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