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哪些?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问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三、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四、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总的来说,涉嫌刑事犯罪不代表一定是有罪的,在办案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这些权利都是受保护的,如果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应有权利,有可能会造成假案、错案,不过,对办案机关合法的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有义务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