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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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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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直接向原单位提出补开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声明。正常的公司通常都会同意的,有一些单位如果为当事人拒绝办理,那么当事人就直接以这个理由向有关部门发起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书的证明,双方都应该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劳动者可以找用人单位申请补开一份用人单位通常都会同意,如果不同意,那么直接发起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的最终结果也可以证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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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朋友的疏忽不小心把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该怎么办?需要补办吗?希望对这方面有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很着急,谢谢。
[律师回复]
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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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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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失怎么补办?一般劳动合同会印制三份,分别放在你的手中,公司会保留一份,劳动局也会留一份。如果是你自己保存的那一份丢失了,你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那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就可以了。相信您仔细阅读了上述内容后,能减少一定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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