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校学生_____的家长(监护人),教育和管理孩子,确保孩子安全是家长(监护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责任,作为家长(监护人),我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春夏防水、秋冬防火、处处防挤、时时防病、餐餐防毒、夜夜防盗、年年防震、天天防灾、路上防车、心里防堵、防不甚防、防于未然”增强依法监管意识,加强教育和管理,自觉履行监护责任。
2、教育和管理孩子不私自在水边嬉戏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3、教育和管理孩子不玩火,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正确使用厨房燃气设备,预防煤气中毒。
4、教育和管理孩子正确使用家用电气设备,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5、教育和管理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准孩子骑摩托车和电瓶车上学,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学,不租用车况不佳改装车、超载车和手续不齐的车辆接送孩子上学。
6、教育和管理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定期为孩子体检,预防流行性疾病。
7、教育和管好孩子不参加有安全隐患的劳动,外出活动有成人陪伴。
8、教育和管理孩子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室和KTV等娱乐场所,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家长(监护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二、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是什么?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监护人应当按照哪些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后果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三、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
每一个监护人都应该尽到自己应当尽到的责任,因为无论从那个方面来说,监护人都是被监护人的依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各项行为的保证,对被监护人做出相应的担保事项,此时作为监护人的话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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