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在合肥买房子怎么贷款?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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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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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当事人没有钱在合肥买房那么可以向银行进行贷款来办理。如果当事人的单位有给自己购买住房公积金,那么其实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购房贷款是最好的,因为住房公积金他的利率是比较低的,而且也想有很多政策与补贴。

没钱在合肥买房子怎么贷款?

一、没钱在合肥买房怎么贷款?

可以用公积金或者是其他抵押在银行进行贷款。

1.个人住房的商业性贷款买房。以上贷款方式只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员工使用,限定的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将会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的担保贷款,也就是指银行按揭的贷款。只有在银行存款的比例占购买的住房所需的资金额比例不低于20%,并且以此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质押,又或有足够的代偿能力的单位以及个人作为偿还的贷款本息并且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2.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买房。对于已经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的时候,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的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补贴的性质,贷款的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的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的银行利率,换句话说,住房公积金的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的利率之间存在着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在办理抵押以及保险等相关手续的时候收费减半。

3.个人住房的组合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高的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的款项超过这个限额,不足的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的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它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以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的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的,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许多贷款者所选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比较划算的。

二、贷款买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已经支付全部或者部分的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的人还款能力的证明

3、需要有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者意向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4、借款的人具有法律效力身份证件;居民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者其它有效的居留证。;

5、必须借款的人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经出租的房产需要提供租赁权益的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的人本人的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

8、要有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的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者资料。

通常很多人购买房子的选择都是贷款买房,很少会有全款买房的,如果是贷款买房,那么自己有公积金,当然是首选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公积金他是享受我国的政策补贴的,它的利率也比商业银行低很多,但是如果没有公积金,那么可以直接向银行借款来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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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流程
(一)省内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的开具。根据住建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事项的通知》要求,管理中心本级及分中心、管理部分别负责为在省内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出具《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表
1),并提供《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收入证明》(见附表
2)。
(二)开具省外(长沙、南昌、武汉)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流程。管理中心本级及分中心、管理部分别负责为在我市缴存,户籍在上述三个城市并在购房地贷款的职工出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
3)。
1、借款人领取并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各一份)。
2、经办人员留存贷款申请表,出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本表一式两份,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各一份),加盖业务专用章。
3、各受理部门做好登记手续,暂时冻结开具异地购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职工的其他使用申请。(对开具证明的职工账户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上述三个城市异地贷款提取还贷和逾期扣划)。在业务系统完善的情况下,实现对其公积金缴存账户加注异地贷款标识。
二、异地贷款的业务受理流程
(一)省内异地贷款的业务受理流程异地贷款对象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现需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申请是由楼盘项目签约银行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为原则。
1、收执缴存地出具的《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通过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核实)和《安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收入证明》(无配偶按我市贷款政策出具相关证明)。
2、按我市贷款政策审核,确保受理资料完整、无误、真实有效。并通过信息部门在相对应城市的暂存户增加借款人用于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账号下包含缴存地、姓名、身份证、收入情况信息),
3、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档案并打印相关审核表格,办理异地贷款时,借款人需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还款储蓄存折(卡)。
4、其他仍按现行流程执行。
(二)省外(长沙、南昌、武汉)异地贷款的受理。省外异地贷款的对象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在长沙、南昌、武汉三个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现需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申请是由楼盘项目签约银行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为原则。
1、各部门受理上述三个城市省外异地贷款时,需收执《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缴存地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通过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核实)。
2、按我市贷款政策审核,确保受理资料完整、无误、真实有效。并通过信息部门相对应城市的暂存户中增加借款人用于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号(账号下包含缴存地、姓名、身份证、收入情况信息)。
3、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生成电子档案并打印相关审核表格,办理异地贷款时,借款人需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还款储蓄存折(卡)。
4、贷款申请未通过的,各受理部门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负责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标注。对借款人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应在收到贷款地判决书及转账通知后方可受理。
5、其他仍按现行流程执行。
三、贷后管理
(一)各业务受理部门要做好异地贷款的登记和资料保管工作,严格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受理异地贷款,协助配合贷款地管理中心做好异地贷款缴存情况等核实工作,切实保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二)密切关注异地贷款逾期情况,借款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或累计六个月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中心指定的贷款承办机构,下达《逾期催还通知书》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联系缴存地管理中心要求协助做好借款人缴存账款冻结及扣划准备。(三)、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业务受理部门应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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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现在买房子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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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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