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3人
专家导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一、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进行上诉;而且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进行上诉。

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此类案件发生时,法院应按照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法进行处理,从而做出最终裁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提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的。

对于管辖权的异议,应由法院内部自行根据法律规定来审查并作出裁定,无需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也无需对方当事人答辩,所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要向法院提供一份异议书就可以的。

三、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天内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15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由上诉的规定可知,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期限是10天。

实践中,案件的管辖权是比较重要的,找一个自己熟悉地区的法院来管辖案件对当事人来讲肯定是有帮助的。因此,才会有人在开庭之前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就可以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于管辖权异议驳回怎么办
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朋友因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现在仲裁委员会说无管辖权,请问下驳回仲裁管辖异议裁定书怎么写的啊?
[律师回复] 你好,驳回仲裁管辖异议裁定书可以参照下面的: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异议成立的,写明:)×××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异议不成立的,写明:)
驳回×××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之前工作的时候有点不愉快,然后我就申请了仲裁,可是现在驳回,请问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怎么写呢?
[律师回复] 你好,我来和你说一下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怎么写
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仲裁范本
申请人:西安#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事实与理由:
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书申请人于2009年#月#日收到贵院受理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理由如下:
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对方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双方对纠纷的解决机关已达成仲裁协议,原告对发生的纠纷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向贵院提起诉讼违反双方约定且与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虽然双方只约定了由对方的仲裁机构仲裁,但首先双方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解决机构为仲裁委员会,而西安市只有一个西安仲裁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因此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本案应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贵院依法不拥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有限公司
仲裁管辖权的裁决异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十四条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咋办?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经法院再审后,根据实际的管辖权认定情况来作出判决,如果管辖权存在错误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移送管辖处理,没有错误的应当维护管辖权认定结果。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仲裁裁决提起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您好,我表妹前段时间在公司给工作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将我表妹给辞退了,指定管辖仲裁裁决驳回执行申请,如何撤销仲裁
[律师回复]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是仲裁法第五章的规定。该法对此类案件的申请时间问题、管辖和人民法院的审查内容、审理期限、处理方式和法律文书适用等都有明确规定,惟独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的问题没作规定,至今笔者所见到的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也没有提及。由于法律上存在着这个漏洞,所以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其中不乏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笔者认为,从仲裁法的规定看,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撤销裁决权,只是一种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5号《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第6号《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此类案件是实行一审终审制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行使司法监督权,仅限于审查仲裁裁决中有无法定的撤销情形,不解决民事权益争议。因此,笔者认为应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此类案件,并建议采用听证的方式,由申请人举证证明裁决中存在的法定撤销情形,允许对方当事人通过质证、提出反证等方式抗辩,然后由法院判明证据真伪及其效力并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可以派员旁听案件审理。这样既能保证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有效监督,通过司法监督促进仲裁活动的健康发展,又能保障当事人平等参与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问题
目前我国法律确立人民法院对仲裁实施监督的方式,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的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管辖权异议驳回该如何办
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仲裁裁决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仲裁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后管辖异议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于管辖权异议驳回该怎样办
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对仲裁裁决的管辖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的一个表兄,因在地方管辖犯了事,他的家人想问一下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书的相关问题,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是出于管辖稳定、公正审判、诉讼便易等诸多因素的考量。司法实践中,滥用管辖权异议的现象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严重背离了民事诉讼法设立这一权利的价值取向,妨碍了诉讼程序的有效推进,更不利于快审快结的为民司法的服务理念。为此,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就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有无送达其他被告的必要性进行阐述,表明在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同时,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不同于一般裁定书,无需向其他被告进行送达。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给几方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告知举证和答辩期限,其中一方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所提管辖权异议理由不充分,于法无据,裁定驳回被告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此时裁定书应当送达该方被告,让其知晓申请管辖权异议的结果,以及享有申请上诉的权利,同时,裁定书还应当送达原告,让其知晓案件审理的全部程序事项,此处强调的是知晓,因为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对原告权利与义务没有任何影响,原告亦不可能对己方选择的管辖地进行上诉,从权利保护的角度上来讲,是否送达裁定书对原告而言无足轻重。
  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自身的法定权利,一旦管辖权异议获得人民法院准许,案件将被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原、被告均具有拘束力。但是,一方被告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其他各方被告在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其同意由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此时对其送达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同类于画蛇添足,没有意义,其如果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进行上诉,说明其不同意由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而不同意也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综上,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不同于一般裁定书,无需向其他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进行送达。
  另外,送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的最大难题,在有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的情形下,如果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要求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进行上诉,而裁定书又要送达下落不明的被告,此时只能进行公告,将严重妨碍诉讼效率,给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拖延诉讼的可乘之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不服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不服的,可以上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在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裁定书送达的十日内提出上诉,由法院按照诉讼的程序来对管辖权异议情况进行审查和裁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管辖权异议可否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仲裁法》中的有关规定只有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做出裁定的,由人民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这个法律规定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 一、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管辖权异议,而代之以对仲裁协议的异议,这是不全面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本身没有异议,但就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或受案仲裁机构的权限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似乎从《仲裁法》上找不到依据。在这个问题上,CIETAC加以了补救,其仲裁规则关于管辖权抗辩使用了“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的用语,显然是同意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不仅仅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即使是只谈仲裁协议,仲裁法第二十条也是不完整的,它只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就“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决定,而没有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所产生的异议问题做出规定。 第 二、从这条规定的本身来说,它也规定得过于简单,不具备应有的操作性。它表明,目前中国的法律制度承认仲裁机构有权决定自己对特定仲裁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但同时认为的决定具有优先的效力。这实质上是一种折衷方案,而且没有具体表明折衷的结合点和分界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驳回仲裁管辖权异议可以上诉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