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入户联系函需要单位盖章吗?
成都入户联系函需要单位盖章,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也叫做人才引进入户认证(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及出国进修回国人员)。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并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可直接通过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入户事宜。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审档,档案材料完整无误及入户材料齐全、材料内容真实有效,若符合成都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代办《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入户联系函》。
二、办理成都入户联系函的资料有哪些?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三、办理成都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户籍人员(出国进修回国人员无工作要求)。
3、国外进修时间满一年以上(仅针对出国进修回国人员)。
四、办理成都入户联系函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工作单位为部(省)属国有单位办理入户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2、首次办理的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单位单位到市人才中心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才可办理业务。
3、领取入户联系函后,应及时持联系函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入户材料至成都市(或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落户。(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4、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成都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入户的,要提前办好入户联系函,具体情况是需要单位来作出相关证明的,另外在成都市入户联系函办理手续其实非常简单,申请人带着入户申请书、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到人才中心提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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