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纪合同的常见问题一般有哪些
1、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6、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7、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8、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9、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10、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11、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二、行纪合同的模板
行纪合同
合同编号:
行纪人: 签订地点:
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理、价格:
货物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
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行纪人 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进行办事,如果行纪人自作主张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的情况下,应该由行纪人自己承担责任。行纪合同在行纪人和委托人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进行解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