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违约纳入征信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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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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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违约是不纳入征信的,合同违约只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的不履行。如果是购房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购房合同违约纳入征信吗?

一、购房合同违约纳入征信吗?

征信报告是由人民银行对个人信用行为进行的采集,而购房合同违约如果不涉及到银行贷款不还的,是不会上征信报告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二、购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怎么办

出现违约行为时,购房者应首先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对上述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如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按法律规定可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以直接损失为限,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逾期交房

合同未约定逾期交付房屋违约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约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面积出现误差

合同未约定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办法的,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误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面积误差按下列办法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3、变更规划、设计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不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

5、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征信报告是由人民银行对个人信用行为进行的采集,而购房合同违约如果不涉及到银行贷款不还的,是不会上征信报告的。在生活中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是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生效的就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的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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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上征信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房合同违约上征信吗一般而言是不会的。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个人征信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
也就是说,在办理贷款或者信用卡借贷的时候,才会记录我们的信用情况,当然现在新政策对于一些民间借贷也开始录入征信,但是购房合同违约一般而言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还不包括要上征信。
《征信业管理条例》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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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常情况下入职当月有工资吗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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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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