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不想给对方探望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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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孩子不想给对方探望是不合法的,因为对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来说的话,是享有探望的权利的,这也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确规定的所享有的一项权益,否则会面临这个纠纷。
离婚后孩子不想给对方探望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孩子不想给对方探望是否合法?

离婚后孩子不想给对方探望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双方离婚时,如果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探望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而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当事人是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并且对方当事人只需要协助这样的一种探望权的形式,否则的话就是一种非法行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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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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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可请求中止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暂时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依法中止权利人探望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权利人可以重新行使探望权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方及其他负担抚养、教育之责的法定监护人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应当举证证明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中止事由。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利人范围相对较宽,一旦出现因探望而导致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有更多适格的主体向寻求救济,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
二、探望权中止的情形有哪些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予以中止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指探望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损害,结合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判断能力或者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其本人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完全保障,尚需法定代理人的保护。如果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探望其子女,极其容易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有该情形,应当中止其探望权。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允许其探望子女,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可以中止其探望权。
3、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例如,危害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健康权。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判决。当事人是子女一方和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诉讼属于形成之诉。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后可以恢复。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经消失,就应当允许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既然探望权的中止是由人民以判决形式确认的,那么,探望权的恢复也应当由人民以判决形式确认。人民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目前的情况,在确信当事人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后,可以依法恢复当事人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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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孩子的时间长短没有规定。离婚双方可在签署离婚协议或赡养协议时约定探视的时间、方式、地点等内容。协议达成一致后,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解决探望问题,法院将根据双方及孩子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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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探望权的前提是什么怎么中止探望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就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关于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我国《婚姻法》只是概括性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二)怎么中止探望权?
怎么中止探望权这个问题涉及到探望权中止的程序和申请主体。
1.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程序。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申请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根据该规定可知,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中止探望权后,探望权还是可以恢复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据此可知,与中止探望权一样,恢复探望权也需由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才能实现。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中止探望权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中止探望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就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关于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我国《婚姻法》只是概括性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二)怎么中止探望权?
怎么中止探望权这个问题涉及到探望权中止的程序和申请主体。
1.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程序。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申请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根据该规定可知,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中止探望权后,探望权还是可以恢复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据此可知,与中止探望权一样,恢复探望权也需由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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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要怎样中止探望权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是什么?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就是中止探望权的事由。关于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我国《婚姻法》只是概括性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至于何种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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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中止探望权这个问题涉及到探望权中止的程序和申请主体。
1.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程序。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据此可知,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提出申请。在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怎么中止探望权?探望权中止的申请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根据该规定可知,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中止探望权后,探望权还是可以恢复的。《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据此可知,与中止探望权一样,恢复探望权也需由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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