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
1、首先建议去公安局报案,借款人属于诈骗行为。并找好律师咨询且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尽量找证据举证,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主张。
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等资料。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
3、65万属于大额现金,不管是现金支付还是转账都有迹可循
比如65万现金的来源,是从银行取的话会有记录,还有现金交付的时间、地点、是否有证据或者证人来证明已经交付,再比如,交付前是怎么约定的,是否打过电话联系。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而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签了收条,但是却没有拿到实际的钱款,他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然后他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他在诉讼的过程中,由于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他还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让对方出具,他支付了资金的凭证,如果支付资金的凭证对方给不了,那么就说明他很可能就没有给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