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的。我国对于违法建筑的会进行适当地拆除工作,这对于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不管任何类型的拆除都是需要有政府部门的批示的,负责都属于违法的行为。
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吗?

一、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吗?

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的。行政强拆取消后,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就是司法强拆,法律对于司法强拆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行政机关需要向当事人出具《催告书》,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10日内仍不履行,行政机关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起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司法强拆必须依法进行,司法强拆并非想拆就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被执行人的建筑物遭遇了不合法的司法强拆,就有权起诉当地政府的司法强拆行为违法,被拆迁人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介入,及时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吗?
一键咨询
  • 170****4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商标抢注政府部门哪个部门负责?
商标抢注政府工商部门下面的商标局负责。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济阳县政府部门需要公示吗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济阳县政府部门需要公示,初步确定了征收补偿方案以后应该向社会公示,在此期间被征收人有其他不同意见的都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政府部门可根据公众意见依法修改补偿方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拆迁批文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的文件建议参考以下内容,认真学习。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五、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六、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政府部门内部行政行为哪几种?
内部行政行为包括指示、通令及职务训令等,相对于外面行政行为,内部行为只针对政府工作人员,对外界人员没有约束力。行政机构内部有等级,如果上级对下级做出指示,则属于内部行为,对于处分,如果公务员不服,可以去申请复议。
10w+浏览
行政类
楼上搭建的铁皮被拆除,请问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1.具有行政管理与执法权限,可以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但是需要有法律依据同时符合法定程序条件,不得有违法违规情形。
2.公民行使权利也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如果属于个人房屋范围,那么可以自由进行装修装饰等。但是如果是在公共领域,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就私自建设,那么属于违建,有权机关可以依法做出处理。
3.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未经审批及规划许可的,违法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所以判断对方是否违法,需要看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在权限范围内,是否通过合法程序。
5.如果你方确实违建,那么建筑已经被拆除,是不能再恢复,即使经确认程序存在瑕疵,但是实体上是正确行使了权利,如果对方拆除给你方造成了其他损失,可以搜集固定损失证据并提起赔偿之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拆迁公司是政府部门吗?
不是。拆迁公司不是政府部门,他只是政府所委托进行具体拆迁工作的一个组织,但实际上拆迁的主体还应当是政府的部门,所以在拆迁的过程当中需要谨慎注意,不能够用一些暴力的方式来阻止拆迁工作的具体展开,同时对于政府方面也不能够利用不文明的方式来拆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现在我村的土地被征收但县征府出示县征府批文合法吗?
[律师回复] 政府征用农民土地需要出示的文件有: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两公告一登记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拓展资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楼上高空坠物哪个部门管?
楼上高空坠物应当是由城乡建委还有就是线的规划局共同来监督和管理的,但是一旦发生一些具体的民事侵权案件的时候,最好还是要通过法院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说诉讼,但是要提交民事起诉状。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强拆居民楼违法搭建需要政府部门的批示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