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起诉需要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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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现在起诉需要的金额是不固定的。起诉涉及到的费用有由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和当事人聘请律师缴纳的律师费,这两项金额的计算方式和影响因素都很多,因此金额是不能固定的,是随着案件的情况灵活改变的。
我国现在起诉需要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一、我国现在起诉需要多少钱是固定的吗?

我国现在起诉需要的金额是不固定的。起诉一般需要以下费用: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委托律师代理费;相关部门的鉴定费、查询费等。

如果结果是胜诉,一般只须承担委托律师的代理费,如果是自己办理,那么可以省掉律师费,其他的交给法院的诉讼费、相关部门的鉴定费、查询费等这个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二、哪些情况下诉讼费需要退还?

1、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已交纳的诉讼费不予退还;

2、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3、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4、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应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做出的裁定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依法已终结(一方死亡,无其他争议等情形)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三、诉讼费的缴纳注意事项是什么?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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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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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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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建筑业劳动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组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甲方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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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工资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
  
㈠按时计酬,日薪 元或月薪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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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㈠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㈣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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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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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㈠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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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来 年月日
  附件:
  本附件是 (甲方)与(乙方代表)在 年 月 日所签《建筑业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人作为乙方( 班组,共 人)的委托代表,代表乙方在《建筑业劳动合同》上签名,与甲方共同遵守该合同。乙方签名(本人亲笔签名)如下,表示承认: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合同变更情况
  班组:乙方代表: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备注:
  劳动者甲方负责人
我是83年参加国企固定工,59年生人。2019省高院认定2018年判决生效2015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在2010年始为职工参保,没给待岗在职的我参保。如今单位同意给我补办缴纳2015年前的医保弗,县医保局还要补缴其后至退休的医保弗。 我认为,我2015年前单位为我补办完后,我已实现连续(含视同)32年,实际缴费11年多,达到并超过当地累计缴费男25年,实际缴费10年的规定。完全符合《社保法》27条及其实施条例第7条和聊城医保(2011)10号和(2010)19号文的规定。无需我这个2019年退休2015年解除失业的个人劳动者在补缴失业至今的医保费。 请问律师我的认识对吗?感谢回答指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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