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财产离婚后应当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不能够参与分割。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房子分割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房子判给带孩子一方,合情合理,百姓拥戴。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由于女方经济收入往往比男方低,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往往照顾女方,保障后期能正常生活。
3、照顾生活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生活残疾好理解,也应当照顾。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在当代的社会,离婚的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针对的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所拥有的财产,而对于婚前个人的财产是不能够参与到分割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必须要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是按照公平原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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