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后首先要看是否能协商解决,如果可以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就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最后由法院判决了。如果是诉讼的话一定要在诉讼的有效期内提交诉讼申请。
第一,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将案由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而农村建房的施工人基本上是个体的泥工、瓦工等自行招募组织起来的个体施工队,不可能具备任何资质,因此,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农村建房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如果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无需具备特别的资质,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则定性为承揽合同的农村建房合同为有效合同。
程量就无法按约计算,如果工程已经完工,且合同双方对工程量无异议,工程量就按双方合意的数字计算。如果工程未完工,或是双方对工程量有异议,只能申请相关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因为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工程量的计算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工程价款问题。如果将案由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款的结算有如下几种情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如果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因为合同是有效的,则工程价款按约计算。
第四,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将案由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造成合同无效,房主和施工队均有过错,房主明知施工队无任何施工资质而与其签订建房合同,施工队明知没有施工资质而承建建房工程,所以,房主和施工队按具体的过错程度承担房屋的质量责任。如果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因此,房屋的质量责任应由施工队承担。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例如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条款的约定均失去效力。如果将案由定性为承揽合同,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可以得到有效保护。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类似的纠纷问题的,就要知道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在不懂法律的前提下,就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自己吃亏了有时都不知道,所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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