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合法的。是需要由行政机关行使这样的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利,只有在特殊状态下的话,才能够委托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能力的组织形式,行政处罚权利,但是必须要有授权。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一、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合法的。有无行政处罚权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而是在国务院成立这些部门的时候,就已经赋予了这个行政机关具有这样的权力。

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限制

行政处罚适用是指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条件是什么?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行政处罚这个问题,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处罚侵犯到自身合法权益,完全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者说是行政复议,当然了,行政处罚权只能够由行政机关所享有,特殊情况之下可以委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135****5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比如说交通警察在具体的执法过程当中的话,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进行行政罚款和客流车辆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执照。除此之外,对于与税务机关可以进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权只能够由一些拥有行政处罚资质的行政机关或者是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相关组织来行使。通常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管理的行政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遇到了他们管理范围之内的事情,都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10w+浏览
行政类
我弟弟被人撞了,现在还在医院,对方还是要受处罚的,想了解一下行使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哪个
[律师回复]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一般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一般行政处罚权会由行政机关进行行使。在法律当中会明确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如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的。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我是一个运输公司里面的司机,前面我在为公司运输货物的时候被拦下说我超载了,我想了解关于相关知识,问问关于行使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使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裁量权什么意思
行政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范畴内,在法理的基础上对于发生的事件作出处理的权利,一般有权利行使处罚的机构有公安、税务、工商、土地、审计和卫生部门。处罚的方式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来决定。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行政机关属于行政仲裁机关?
在我国,仲裁机关有以下类别。1、商事仲裁委员会或仲裁院。是社会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人社局管理。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属于行政机关。归农业局管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复议 >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