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根据立法目的、违法案件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原则,在职权范围内自行判断、自行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权限。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相当。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同一办案机关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基本相当、违法主体同类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证据、自由裁量的幅度等内容。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没收违法(非法)所得,再作其他处罚的,不得选择适用。
从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对该违法行为在依法可能受到的几种处罚种类中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在一种行政处罚种类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低限度予以处罚。在实施罚款时,选择最低限处罚,或在从法定最低限到最高限的幅度中,选择接近最低限达30%部分处罚,视为从轻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对该违法行为在依法可能受到的一种或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在一种行政处罚种类允许的幅度最低限以下予以处罚。
办案机构调查取证时要收集当事人是否具有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节的证据;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要说明理由并附规范性依据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办案机构建议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法制机构要审查是否说明理由并附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未说明理由并附相应的证据材料,或者相应的证据材料不足,退回办案机构补正,或者建议办案机构改变处罚建议;办案机构不予补正或者不改变处罚建议的,法制机构不同意办案机构处罚建议。
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情节相互冲突,或者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拟处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违法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案件,以及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安徽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在进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其裁量要与违法行为的情节和程度相一致,同时在进行自由裁量时还需要符合公平的有关原则。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么行政处罚应该以教育为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