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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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当然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其发现,那么会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处罚,严重的话还可能造成刑事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是谁?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主体是谁?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是单位。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应当依法判处生产、销售金额二倍以上的罚金共同犯罪的,对各共同犯罪人合计判处的罚金应当在生产、销售金额的二倍以上。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违法行为

2、本罪在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

3、本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药品于临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如现在的很多医院都设有制剂室,用以生产供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有的医疗单位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违规生产劣质药品或超范围生产药品用于临床等。还有个别的医疗单位明知是假药而违规销售,都可构成该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会发生侵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量刑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通过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有关知识的了解,那么就可以知道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是导致严重后果的,那么其承担的责任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行为千万不能做,否则的话就是自己害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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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生产假药罪主体是谁?
销售生产假药罪主体是一般的主体不仅仅是包括自然人,还包括单位。通常情况下应该就是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我国《刑法》第141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存在上述行为的话,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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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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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可以是谁?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是单位。生产销售假药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这不仅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同时还对我国的法律是一种蔑视,因此对于这种售假的行为我国是严厉打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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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是谁?
生产销售假药罪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而且还侵犯了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用于治疗或者是预防疾病的,国家对它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如果有人想要侵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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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主体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主体是销售假药的个人或者单位,对于上述人员存在销售假药的,是需要根据实际的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后果以及造成的严重程度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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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是一般主体吗?
销售假药罪是一般主体,这也就意味着自然人是可以构成的。根据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这样的一种行为,所侵犯到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秩序以及人体身体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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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律师回复] 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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