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回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怎么写?
[ ] 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
第三人:姓名(名称) 住所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申请人) 不服 (被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
被申请人称:
第三人称:
本机关经审查查明:
本机关认为,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 )项规定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于年 月 日前履行。)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作出那一天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应该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以及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等等内容
第二、受理。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后,行政机关会在五天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的,会进行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话,就不予受理。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的话,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上级机关会责令其受理,或者是自己受理。
第三、审理。对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通常是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是如果有必要,或者是当事人有提出申请的话,也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第四、决定。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之后,经过审理,需要作出行政复议的决定,如果原来的行政行为,确实没有存在错误的,那么可以决定维持原来的行政行为,如果原来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是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可以撤销或者是变更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总的来说,根据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复议的行政机关会做出相对应不同的处理方式。
驳回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由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复议主要包括四个流程,首先是申请,其次是受理,第三是审理,最后是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选择口头形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并说明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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