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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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就算是处罚决定下达之后只要是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和范围的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要注意的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也就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的六十天内就要及时提出。
处罚决定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吗

一、处罚决定下达后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吗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处罚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按其规定的期限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行政复议的书写方法是什么

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权威性判定的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因此在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标题,编号,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复议原因,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复议决定及告知诉权,落款时间和盖章。这样比较符合逻辑规定,也符合法律文书的一般格式要求。

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清楚、具体,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主要是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他们是行政争议的双方,复议机关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作的复议决定,应当就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表述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法人或其组织的要写上具体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委托代理人或第三人的也要表述清楚。

综上所述,只要是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和范围的话就算是其处罚决定已经出来了也是一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但是要在六十天内及时提出申请的,如果错过期限的话就只能直接申请行政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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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多长时间内完成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多长时间内完成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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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收到了行政机关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于维持原判决的行政复议好久生效的呢?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以后,经过复查审理,应在法定时限内,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就有关的行政争议作出结论性的决定,这一结论性的决定,即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的内容是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强制性的判断和处理。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从而形成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正式公文,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与一般的行政机关公文所具有的行政效力有以下不同:一是该决定书是法律的直接适用,是法律与具体事实经过复议相互结合的结果,有相当一部分是因行政命令、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一般说来有相当一部分未与具体事实直接联系;二是该决定书直接确定特定的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内容,行政机关的公文则不是直接确定这些权利义务,而是指示或通知另一些机关应当如何实施行政管理,这只能与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形成间接联系;三是复议决定具有强制性,达到某些法定条件时,将成为司法或行政机关依国家强制力强迫各方履行的根据,如过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公文不具备这种性质。因此,既要把复议决定书纳入行政机关公文管理范围,又不能仅仅将其视为公文对待。
  二、何为送达
  1.送达的概念。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谓送达,是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依法制作的行政复议文书送交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的一种行政复议行为。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与诉讼中诉讼文书的送达存在许多相通之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四条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行政复议中的送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
一,送达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文书或者其他文书的行为都不是送达。
  第
二,送达的内容是行政复议的文书,如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通知书等。
  第
三,送达的对象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
四,送达必须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便不具有法律效力,达不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行政复议中的送达和诉讼中的送达一样,也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它不仅是把行政复议文书送交给受送达人,使其明白文书的内容,以利于其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送达本身包含了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行政复议文书正式送达受送达人,该受送达人应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依法送达被申请人后,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申请人后,申请人不服的,可在接到送达通知书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异议的,即应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被申请人便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自己依法强制执行。
  2.送达的方式。从行政复议的实践来看,行政复议中的送达方式与诉讼中的送达方式基本相同,一般有六种方式。
  一是直接送达。即行政复议机关将行政复议文书直接送交给行政复议参加人本人、其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行政复议文书一般应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送交行政复议参加人。只有在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才可以考虑采用下面其他的送达方式。
  二是留置送达。即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行政复议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三是委托送达。即行政复议机关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行政机关代为送达。
  四是邮寄送达。即行政复议机关通过邮局,把行政复议文书用挂号寄送给受送达人。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是转交送达。即将行政复议文书托付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
  六是公告送达。即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张贴公告、登报等方式,说明需要送达的行政复议文书的内容,经过一定的期限即视为送达。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并不多,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3.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是证明行政复议文书已经送达受送达人的凭证。为了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查,所以要求送达行政复议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三、行政复议决定的生效的表现
  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有关部门就发生法律效力。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送达或者已经发出但尚未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被送达人都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以后,应当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为终局复议裁决的,则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被申请人,行政复议决定送达之后,一方面,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后开始履行决定;被申请人执行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是该机关的法定职责,由于行政机关是上级领导下级,即使被申请人对复议决定有不同意见,亦应按决定的内容办理,然后再以合适的方式,如报告、请示等向上级表示不同意见的内容,不可以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另一方面,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被申请人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对于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将责令和履行的情况上报或函告做出复议决定的机关;如果复议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被申请人没有采取责令限期履行措施的,申请人也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执行的司法解释予以执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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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农村,前段时间申请的行政复议文书快要下达了,行政复议决定送达方式是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1)直接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
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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