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是,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同意成交以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产权过户是与房款支付同时进行的。而上户口则并不在这一过程之内,所以常常在交易过程当中被忽略。
买二手房并在此落户,需要在买方拥有了房产证后才能进行处理。而由于办证部门和户籍部门不属一个职能部门,所以房屋过户、拿到房产证并不意味着户口就跟着迁过来了。再者,派出所不会在房屋交易之后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迁户口。“因此,如果双方都不留意的话,户口问题自然不会解决,很多有关户口的房屋买卖纠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产生的。”
为什么户口问题一旦被忽略就会在后续带来不小的麻烦,“由于户籍管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因此,这个问题目前而言可以说解决乏术。”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可以在“附加条款”中注明户口问题。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可以要求卖方一起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其次,最好让卖方出示户口本,并留存复印件。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在房子交易以前,最好就户口问题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在合同里注明,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支付需缴纳的购房款。另外,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比如一旦违约赔付多少违约款项等等。”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今后一旦遭遇此类纠纷,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具体而言,买方可以采取以下的处理方法:
1、二手房买卖合同已做好约定的,按该约定进行处理。
2、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但是卖方卖的房不是唯一性住房,简单地说,就是卖方只有该套房,或者虽然是其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那么买方即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并且,买方可以直接找卖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去法院起诉之后,买方只能主张损失赔偿,无法坚持卖方迁移户口的主张,而法院也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无权对此作出判决。
3、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合同的,即卖方只有该套房且无其他住处,买方也可以办理房屋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买方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
而且,如果买方请求了派出所协助的,派出所也无法强制将卖方户口迁移。
最后,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些人会注意先做定好卖方及时迁出户口的约定,但是有些人没注意到这点的,可能就不会做相应约定。不过,一旦双方协商或是向法院起诉时,未能确定违约金的,并且损失也较多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在房屋销售活动中,卖家对自己的房子是清楚了解的,但买家不一定相同,这也是购房产生纠纷,最终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买房前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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