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审理婚姻无效需要开庭吗?
1、无效婚姻需要进行开庭。虽然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效力,但是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除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有的人结婚后发现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根据规定,当事人起诉婚姻无效的时效是一年。对于这种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展开审理。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个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什么?
1、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无效的婚姻虽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只有是被法院开庭宣告后婚姻关系才会无效。法院在受理此类离婚案件之后,是会采取简易程序来处理纠纷的,故此无效婚姻大多数通常会在被受理后的三个月左右就审结,但是对于婚姻效力产生纠纷争议的,原则上只有通过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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