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触电侵权责任是怎么解释的?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60人
专家导读 高压线导致的公民触电,应该有高压线的作业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非高压线导致的触电,由电力运营部门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除此之外,电力的设计部门,施工单位也可以成为赔偿主体。
最高院关于触电侵权责任是怎么解释的?

一、最高院关于触电侵权责任是怎么解释的?

(1)电力设施产权人的认定。当前,城网、农网改造已基本完成,对城网改造而言,高压电线路及设施的产权比较明确,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委托当地电业局或电力公司管理,并拥有产权,当出现触电致人损害的事故后,赔偿责任主体就是当地的电业局或电力营运部门电力公司。但农网改造完成后,已将原来属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乃至乡、镇所有权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产权,有的明确属于国有,由当地电业局或国有电力公司代为管理、所有。有的则仍产权不明,事故发生后,互相推托,对此,本人认为,可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该高压线由谁作业由谁承担责任。

(2)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也可以成为赔偿责任主体。根据《电力法》及其配套的规定,电力设计部门如果设计不合理,建筑施工单位如果承建的电力设施有质量问题并且损害后果的发生与其有因果关系,无论发生高压、低压触电事故,两者均可以作为赔偿责任主体。

(3)非高压电致人伤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由于电力运营部门,根据电力行业的内部规定划分了非高压电电力设施的产权,特别是农网改造后更加明确了低压进户线,接户线的产权,一般而言用户电表箱至用户家庭的产权归用户,其它线路及电力设施产权仍归电力运营部门,因此,会出现用户及电力运营部门都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可能,因为非高压电触电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触电的侵权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对于侵权行为来说是单方面实施的事实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实施该行为之后,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损害了对方的民事权益和民事利益,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这种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最高院关于触电侵权责任是怎么解释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3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4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8****99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67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73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解释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解释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触犯盗窃罪最高刑是多少
触犯盗窃罪最高是判处无期徒刑。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造成了他人数额较大及以上财产损失的,就构成盗窃罪。关于盗窃罪最高刑的问题,本篇文章的回复如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是什么?
最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是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认定、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小区违章建筑,七岁孩子触高压电,高压电下建的房屋,
[律师回复]   被高压电触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受害人是否主观知情。  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明知高压电的危险性而接近高压电的。那么受害人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因为高压电周围没有警示标语,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因为其他不合理搭建高压线等原因造成他人被高压电触伤的,需要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是这样的,我朋友他现在在弄一个关于电子方面的知识,请问最高院关于电子送达的司法解释是怎样?
[律师回复] 为确保及时、高效、公正办理执行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第五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第六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第七条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第八条 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九条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条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
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执行措施的实施及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需报经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
2.暂缓执行的期间;
3.中止执行的期间;
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第十四条 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执行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予以公开。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通知、公告或者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依法公开案件执行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第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社会公开执行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根据,公开执行费减、缓、免交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成员及联系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
  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执行人员应当如实告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对依职权调查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状况,应当主动告知申请执行人。
  第八条 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应当依法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在实施执行措施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或者以方便当事人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开。
  第九条 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出示有关手续,并说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将情况告知其他当事人。
  采取拘留或罚款措施的,应当在决定书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罚款的人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
  第十条 人民法院拟委托评估、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应当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并依法公开进行拍卖、变卖。
  评估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送达评估报告;拍卖、变卖结束后,应当及时将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上是对最高院关于电子送达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高压电触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受害人是否主观知情。  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明知高压电的危险性而接近高压电的。那么受害人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因为高压电周围没有警示标语,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因为其他不合理搭建高压线等原因造成他人被高压电触伤的,需要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被高压电触伤的找谁索赔?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高压电触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受害人是否主观知情。  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明知高压电的危险性而接近高压电的。那么受害人自己要承担过错责任。  如果是因为高压电周围没有警示标语,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因为其他不合理搭建高压线等原因造成他人被高压电触伤的,需要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受害人可以向电力设施产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来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高利转贷最新解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 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构成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其他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在客观上有违反规定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将这些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是指行为人以编造虚假理由等手段,将取得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第三人。行为人转贷给他人的资金必须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如果行为人只是将自己的资金借贷给他人的,不属于转贷他人,不构成犯罪。 3、行为人采取收取高利的方式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如果行为人没有以高利而是以取得贷款的相同利率转贷他人,尽管行为本身也违反了国家规定,但不构成犯罪。 4、行为人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最高院侵占罪司法解释包括什么内容?
最高院侵占罪司法解释包括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以及数额标准等。如果是我国的行为人带有非法的目的,实施了侵占他人的物品的行为的话,此时如果是侵占的数额较大的,此时行为人是需要对其请战的承担法律责任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最高院关于触电侵权责任是怎么解释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