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四川护照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在四川不护照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护照,办理护照的流程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二、办理护照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准备办理护照需要用到的东西。
2、提前查好自己办理护照的地理位置。
3、网上提前预约日期,省去排队的烦恼。
4、注意办理护照的日期。
三、护照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综上所述,办理普通护照时,对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户口分成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办理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的话,有特别的要求,一般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