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因此造成的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原告先准备民事诉讼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交到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一般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都会立案,随后按照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准时出庭,法院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判决书。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一、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借条满足什么条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履行了出借义务。

三、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1)证明对象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不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事实上,如果是公司跟对方借钱,正常情况下就应该由公司来打借条,而且借条结尾的部分应该由公司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代替公司写借条,实际上钱也是借给了公司的,公司才是真正的债务人,不能让借条代写人承担还债义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一键咨询
  • 143****8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2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险代替打官司吗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时,保险公司负责核实损失并提供补偿。但一旦发生纠纷引发诉讼,保险公司往往不直接参与。若当事人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争议。此时,需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启动相关法律流程,确保权益得到维护。保险公司在此过程中的角色定位需明确,以保障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10w+浏览
金融保险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有效吗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是没效的。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
实质要件条件包括: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除遗嘱的实质要件外,还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满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实质要件,遗嘱依然无效。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产见证人。
因此,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应为:
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理论上讲,还应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
2、代书人属见证人之
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关于如何代书,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的规定,代书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的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
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3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阶段性业务繁忙,为合理调控工作时间,决定用补休代替加班,此种做法是否合法,相关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补休,顾名思义,就是用平时不休息的时间来弥补该休息而未休息的时间。那么补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我国法律法规有没有具体的规定?下文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为安排补休可以代替加班费,但实际上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报酬外,在平时的延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报酬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据此,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是,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延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就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150%或300%支付加班工资。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法律支持吗问题解答如下,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有效吗
由子女替代书写的遗嘱是没效的。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
实质要件条件包括: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除遗嘱的实质要件外,还须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满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实质要件,遗嘱依然无效。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产见证人。
因此,子女替父母写遗嘱因为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而无效。
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
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因此,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应为:
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理论上讲,还应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
2、代书人属见证人之
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关于如何代书,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的规定,代书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的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
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请事假可以由年假代替吗
职工请事假时,按事假规定审批是合法的。尽管职工享有年休假,但请假并非只能使用年休假,企业需根据生产运营和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因此,职工因特殊原因请假时,用人单位按事假标准批准,符合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最近我想要办理抵押担保的事儿,但是需要有东西来做,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由担保抵押替代抵押物合同合同是什么样子。条款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结合《物权法》第191条,并对照《担保法》第49条第1款、《担保法解释》第67条可知:
(一)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
(二) 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
(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物权法》第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49条规定,由原来的通知抵押权人变化为需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依据是《合同法》第150条规定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相关法条: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替别人打借条怎么办?
代替别人打借条需要欠款人书面授权之后才可以,并且如果产生纠纷的时候,需要将相关的经过说清楚,写了欠条不一定可以认定为欠钱,欠款的主体是实际中借款的人,还有在欠条中担保的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抚养费能用物资代替吗,可以代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当夫妻之间发生离婚纠纷的时候,一定会爆发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战,有的人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那么可以用财产来折扣孩子的抚养费吗 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明确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对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扶养费,在双方那个协商后可以用财产折抵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主张用财产折抵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个人收款支票是由谁代理,转账时收款人本人能代替吗
[律师回复] 汇票的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收取票据款项者。任何人都可以是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当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所以收款人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当事人 实践中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因为我国的票据法规定出票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作为出票人的相对人的收款人就必然是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由于商业汇票除了具有远期付款的信用外,还有担保和融资的功能,一旦需要当事人兑现担保责任,必然要以真实的资金支付,在市场行为中通常只有买卖合同可以使交易的财产增值,所以《支付结算办法》第83条规定,银行在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签订传动带协议之前,须审查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由此可见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须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的规定,是立法时从远期信用和融资角度安全考虑的,当前市场交易形式多有变化,只要不涉及担保和融资的即期汇票,用于非买卖合同当是合理,实践中也一定会出现。收款人的名称一旦记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或者修正,如果确有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票据,才能行使提示付款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代替别人打借条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代替别人打借条怎么办?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村委会能代替村民代替拆迁的村民吗
[律师回复]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必须专款专用,不需统一安置的,需要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村委会可以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该征迁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上述规定,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部门作为主体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那么在实践中,村委会可以代表征收方与村民签协议吗?这个需要分情况分析: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上属于无效协议。如果村民签订了这样的补偿协议,可以至确认无效,并可要求国土部门对其行为进行查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是否双方都必须到场,能否由别人代替?
[律师回复] 下面为大家解答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
(
1)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只能就财产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无权对身份关系方面权利的进行处分,如不得代替当事人同意离婚。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除外。
(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4)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替别人打借条怎样办?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代替别人打借条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医疗伤害造成输尿管替代手术,是否属于器官丢失?可定几级伤残?仅针对输尿管丢失或替代应该补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你好,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工伤报销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3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代替考试罪中的代替考试是怎么处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代替考试罪中,什么是代替考试罪的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