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临拆迁,这12项权利可确保你获取公平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第一,针对征收补偿方案的“提出意见权”;第二,旧城区改建项目的要求听证权;第三,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复议、诉讼权。第四,获取住房保障的申请权。第五,评估机构选择权,第六,评估报告的申请复核、专家鉴定权。第七,对评估报告合法性的监督、举报权。第八,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第九,平等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权。
房屋面临拆迁,这12项权利可确保你获取公平补偿

在征收拆迁维权中,被征收人究竟享有哪些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怎样行使、运用这些权利来保障自己获得公平、合理补偿的权益,恐怕是对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最为重大且现实的问题了。

法律,就是写满权利的宣言。

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将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就是老百姓口中的国务院第590号令的规定,来逐一梳理一下被征收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相信会对广大被征收人理清维权思路有实际的帮助。

第一,针对征收补偿方案的“提出意见权”

《征补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11条进一步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在被征收人针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的复议或诉讼中,上述“提出意见权”是否得到落实,是需要政府举证加以证明的。

被征收人通过行使这项权利,可以在征收项目启动之初就对涉案项目补偿方面的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做到“知己知彼”这一目的十分有益。

第二,旧城区改建项目的要求听证权

《征补条例》第11条还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这里的“多数”应当理解为半数以上。

这是针对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类项目所特有的程序。

需要补充的是,实践中一些地方的规定赋予了被征收人更具影响力的“提出意见权”和听证权。

上海市的规定就指出,对于旧城区改建项目,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改建项目。

对于此类项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和律师等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也就是说,上海市的规定是对《征补条例》规定的“升级版”,更加强调了对被征收人提意见、办听证权利的保障。

第三,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复议、诉讼权

《征补条例》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征收决定”是很难撤掉的,提程序的意义不大,实则不然。

至少有两类情形征收决定是很可能被依法撤销的,一是涉案项目存在“程序混用”现象,即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操作,而实际征收的却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而众所周知,征收农村土地是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程序来做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这类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征收程序混淆的做法是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然而在实践中却并不鲜见;二是征收决定作出前的法定程序缺失严重,譬如没有依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确保被征收人针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举行听证的权利,相关建设项目没有取得相关规划、选址意见的批准确认等等。

故此,征收决定决不是不可撼动的政府意志,被征收人完全可以提起程序进行救济,为后续的征收补偿协商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获取住房保障的申请权

《征补条例》第18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实践中,这里的“住房保障”是需要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自行申报的,这点广大被征收人不要轻易错过。

比如上海市就规定,居住困难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向所在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居住困难审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依据规定对居住困难户进行认定,并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居住困难户及其人数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5日。

这一针对被征收人中居住困难群体的特殊保障内容,是以被征收人的自行申请为启动前提的。

第五,评估机构选择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也就是说,评估机构选择权是一项规定明晰且有具体操作要求的属于被征收人的权利,任何征收程序中征收方都不得直接指定某个评估机构,剥夺被征收人的这项权利。

第六,评估报告的申请复核、专家鉴定权

根据前述《评估办法》的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取得分户的评估报告,以掌握自己房屋的实际评估结果。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实践中,第一轮申请复核的程序是免费的,被征收人通常都会提。

第二轮申请专家鉴定则是需要付费的,成本较高,被征收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建议来做决定。

第七,对评估报告合法性的监督、举报权

《征补条例》第34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处以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被征收人对于评估报告中可能出现的估价师、被征收人签字造假等问题,有权向“发证机关”,即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直至住建部进行举报。

若相关部门不履行其法定的查处职责,被征收人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实践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维权途径。

事实上,根据《条例》第7条的规定,对征收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权是一项贯穿整个征收活动始终的重要权利。

第八,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

《征补条例》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即面对“要房还是要钱”这一问题,被征收人是有权选择的。

实践中个别地方只给钱不给房的“一刀切”做法,于法无据。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也就是说,对于棚改类项目,被征收人是有权选择回迁安置的。

而对于一般项目,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回迁还是外迁就要看项目所能提供的条件了。

第九,平等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权

根据《征补条例》的规定及《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征收补偿协议的达成必须满足被征收人平等协商、沟通并自愿签订的权利,不得出现欺诈、逼迫等违法情形。

所谓“逼签”,一律是非法的,这里必须明确

第十,对补偿协议履行问题的救济权

《征补条例》第25条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譬如当征收方逾期不交付安置房时,在外过渡的被征收人就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督促征收方履行协议约定,尽快交付安置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补偿协议履行的问题一般出现在期房安置领域,这也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风险所在。

第十一,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复议、诉讼权

《征补条例》第26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在此前的文章中多次指出,征收补偿决定在整个征收维权中是起决定性意义的一份文件,也是从时间顺序上看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最后一个有力的重要节点。

因为征收补偿决定是征收方申请法院司法强拆被征收房屋的必备文件,一旦错过对其的救济,那么司法强拆的大棒便有随时有可能打下来,被征收人的维权将变得异常困难。

故此,对这一决定提程序一定要及时、坚决、果断,不提不行!

值得补充的是,前述对评估报告不服的救济,若经复核、专家鉴定仍不满意,则最终要落实在对征收补偿决定的救济之中。

在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时,评估结果是否公平、合理将是一个重要的考量点。

第十二,请求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权

在整个征收流程中,遇任何逼迁、胁迫等危及被征收人及其家人、亲友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被征收人均有权报警向警方求助。

实践中,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情况适时指导被征收人向公安机关提交《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出警制止不法逼迁行为,对已经发生的案件及时侦查,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抓捕。

对于不履行职责的公安机关,可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监督,对获取违法逼迁、强拆的证据均有帮助。

在征收维权中,与公安机关的关系问题是被征收人需要学习、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运用好了,会对获取满意补偿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明晰权利的过程就是一个梳理程序、学习法律的过程。

无论这些权利能否实际“用上”,多懂点儿对于被征收人而言也绝对是有益的。

依法维权的每一个步骤每一种途径,都要着落在上述这些权利的行使与救济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7.4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面临拆迁,这12项权利可确保你获取公平补偿
一键咨询
  • 163****7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1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果你正在面临被强迫搬迁,你应该这样维权?
被征收人被迫使搬迁时,被征收人要做的,一是要冷静应对,不在慌乱之中随意放弃;二是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制衡,因为通常而言这些事情从法律层面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一击即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老工伤确定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按什么时间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所在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情况,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这两种情形你遇到了,值得你警惕,
新招数之一:“撤证”式逼迁。这种拆迁其自身违法的风险是极小的,而其可能给被征收人权益造成的危害却是巨大的。新招数之二:“切割”式强拆。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先砸掉门窗,或者趁被征收人不备盗取屋内的生活必需品,从而实现逼迁目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这两种情形你遇到了,值得你警惕,
新招数之一:“撤证”式逼迁。这种拆迁其自身违法的风险是极小的,而其可能给被征收人权益造成的危害却是巨大的。新招数之二:“切割”式强拆。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先砸掉门窗,或者趁被征收人不备盗取屋内的生活必需品,从而实现逼迁目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学懂了解这两件事情,公平合理的补偿款不给你都难
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房屋征收的补偿范围: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工伤9级获赔12万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9级获赔12万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九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计算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自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与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计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按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计发。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原标准执行;本办法实施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办法标准执行。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彩礼,这些你了解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面临拆迁,这12项权利可确保你获取公平补偿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