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一、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变价款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对股权变价款享有应有份额,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一键咨询
  • 177****3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住房津贴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津贴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一主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答: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尖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10、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的责任
答:仍应负连带责任。
1
1、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相抗辩,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答:由人民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
1
2、配偶中一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答: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公共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擅自处分的财产部分应认定无效。
1
3、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应如何处理
答:在按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处理的同时,兼顾《公司法》和维护股东间的和蔼稳定处理。
1
4、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答:按最高院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1
5、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答: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不宜分割处理,可告之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进行分割。
夫妻一主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答: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进行分割。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尖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10、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分担的判决是否免除了双方的连带清偿的责任
答:仍应负连带责任。
1
1、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举出以一方名义借债的欠条认为形成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以自己不清楚或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为由相抗辩,此类情况如何处理
答:由人民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判决。
1
2、配偶中一方立遗嘱把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和朋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答:对该遗嘱所涉及的公共财产,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一半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擅自处分的财产部分应认定无效。
1
3、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应如何处理
答:在按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处理的同时,兼顾《公司法》和维护股东间的和蔼稳定处理。
1
4、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答:按最高院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1
5、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答: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对于法律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不宜分割处理,可告之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进行分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就各自的住房补助金归属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的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助金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依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夫妻结婚前应得到的个人住房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
[律师回复]
一、住房补贴是什么住房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发放住房补助金是国家在房改过程中出台的一项政策,目的是通过补助帮助个人积累购买住房的款额。正如你所说,单位每月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量的钱,国家再补助数额相等的钱,两笔加在一起,由单位统一存入国家银行,待职工购置房产时一并支取。由于补助金额是根据被补助人的工龄和工资基数以及其他条件综合计算出来的,所以不同的人得到的补助金额是不一样的。由于这项补贴金是补助职工购房之用,又有二分之一是直接从工资中扣出,所以将其视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被严格限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发生额。因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就各自的住房补助金归属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没约定的话,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助金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依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夫妻结婚前应得到的个人住房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如前所述,如果夫妻没有对住房补贴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住房补贴离婚时的分割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诉讼分割。
(一)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如何分割作出约定,离婚后按照该约定执行。协议离婚的本质是夫妻自主决定,协议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不一定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愿意,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因此,夫妻离婚时可以对住房补贴进行协议分割,分割的内容和方式完全由夫妻决定。
(二)住房补贴离婚可以分割吗诉讼分割诉讼分割,是指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话,向要求分割。诉讼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由于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诉讼分割时,肯定会对住房补贴予以分割。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住房补贴是夫妻共有财产嘛?
住房补贴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住房补贴通常是国家为了让员工能够有基本的住房而以工资的形式发给公民,既然在包括在工资里面就应当算作是工资而自然成为夫妻双方一起拥有的财产,在夫妻准备离婚之时就可以将住房补贴纳入进行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住房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住房补贴是夫妻共有财产嘛?
住房补贴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相关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如果双方当事人因为感情不和选择诉讼离婚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将这个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