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在目前的征地拆迁环境中,已经见怪不怪了。
说被拆迁人因为强拆而流离失所并不夸张,由此,强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或多或少都会损害到自身的利益。
但不理解的是我的房子明明手续齐全,却还是被强拆了,这是为什么呢?我的合法房子被强拆了,谁来赔我的损失呢?我又该怎样维权呢?”
强拆,在《城乡规划法》66条中有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上述是对违规建设的临时建筑予以拆除的规定,另外,也有法律规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也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直白点说,就是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不合法的房屋是要被强拆的。
由此而衍生出强拆的相关程序规定,予以规范强拆行为,以防过度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这时候,有很多被拆迁人就有疑问了:“你说不合法的房屋要被强拆,尤其是在当前到处都在征地拆迁的情况下,没有证件或者手续不健全的房屋被强拆,我们都能理解。
但不理解的是我的房子明明手续齐全,却还是被强拆了,这是为什么呢?我的合法房子被强拆了,谁来赔我的损失呢?我又该怎样维权呢?”
上述的种种问题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而且还比较普遍。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看到这样的强拆现象,即:一些被拆迁人的房屋证件齐全,是合法房屋。
但因与拆迁方谈不拢补偿协议,因此拒绝搬迁。
这时候,拆迁方为了达到低成本高效率的拆迁目的,就会采取一些类似于半夜偷拆、不小心误拆、直接强拆等措施,把合法房屋给拆了,这会让被拆迁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损失。
那么,问题来了,合法房屋能被强拆吗?
在明拆迁律师告诉你,在下面的情况下,合法的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规定的是司法强拆,其包括了对合法房屋的强拆行为。
但要强拆合法房屋的前提有两个:
(1)被拆迁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综上,合法房屋也有可能被强拆的。
要想避免合法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启动相关程序,对补偿决定不满的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或复议措施,千万不要有那种“政府文件我只要不签收就不对我生效”的错误想法。
此外,当面撕毁政府文件也不是表达异议的有效做法。
如果被征收人对维权程序有疑问,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拆迁律师,诉讼和复议都是有时限限制的,千万不要过去了半年、几年之后才想起来维权,否则再好的拆迁律师也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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