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婚前未公证能变成共有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房产婚前未公证能变成共有的吗

房产永远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当房产与婚姻联系上的时候,很多未婚夫妻往往就会怀疑自己的婚前房产在未公证的情况下会不会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错误的理解为自己的婚前房产在未公证的情况下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确实是婚前所得,即使不公证法院也会判决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公证的确是一种比较明确有效的能够证明房产是否为婚前所有的方式。

但如果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为婚前所得,公证就显得没有那么必要了。

所以,根据以上所述,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想要公证的,建议对股票等不易证明的财产进行公证,带相关持有股票的数额、类别等证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一是明确证明相应股票的归属,二是明确约定该股票帐户上婚后的收益及买卖变化都仍为个人财产。

其实婚姻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有时恐怕是很难绝对分清的,除非双方干脆约定婚后也是各自财产归各自,财产在谁名下就算谁的,也就是婚姻AA制。

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以上就是对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的解答,公证或者说不公证一般不会影响婚前房产的变更,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就需要进行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婚前未公证能变成共有的吗
一键咨询
  • 175****3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未公证房产会不会变成共有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前的房产未经过公证能变成共有吗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复婚如何把财产变共有
[律师回复] 对于复婚如何把财产变共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离婚又复婚在当今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他们复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和复婚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原来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复婚时的婚前财产。当然,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复婚不代表双方在原来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可以在复婚后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而协商的前提当然是双方基于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结婚前未公证的房产能不能变成共有的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复婚后财产怎么变共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离婚又复婚在当今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他们复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和复婚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原来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复婚时的婚前财产。当然,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复婚不代表双方在原来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可以在复婚后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而协商的前提当然是双方基于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复婚怎么把财产变共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复婚怎么把财产变共有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离婚又复婚在当今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他们复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和复婚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原来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复婚时的婚前财产。当然,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复婚不代表双方在原来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可以在复婚后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而协商的前提当然是双方基于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变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 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 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 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 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婚前未经过公证的房产能变成共有吗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未婚,离婚后户口会变成未婚吗
[律师回复] 不需要改成已婚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扩展资料:
一、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在婚前未经过公证是否会变成共有的
不会,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复婚怎么样把财产变共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复婚怎么样把财产变共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离婚又复婚在当今社会也是比较常见的事情。但是,夫妻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他们复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离婚和复婚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原来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复婚时的婚前财产。当然,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复婚不代表双方在原来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可以在复婚后自动变回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而协商的前提当然是双方基于自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变更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变更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 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 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 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 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共谋未实行,算是共同犯罪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日本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一般将共同正犯分为实行共同正犯和共谋共同正犯。实行共同正犯是指行为人亲自参与实行犯罪行为的共同正犯,包括参与实行构成要件行为的共同正犯(如参与实行罪的杀害行为、罪的强制行为或奸淫行为)和参与实行构成要件以外行为的共同正犯(如实施为杀害实行行为者现场把风、为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者接应的行为);共谋共同正犯是指行为人并未亲自参与实行犯罪行为的共同正犯。但实际上,“共谋”一词无非是“意思联络”之意,不论何种共同正犯,都不可能不是“共谋”的。共同正犯之成立除具有共同行为之实施外,尚须各个正犯间之共谋合意,无论实行之共同正犯,抑或共谋之共同正犯,均须具共谋之主观要件,始能成立共同正犯。故严格言之,实行之共犯亦为一种“共谋”之共同正犯。从我国刑法理论来看,仅有共谋而未有实行行为者,与实施实行行为者不可能成立共同正犯。那么,共谋而未实行者是否可以成立实行犯的共犯呢例如,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丙,相约翌晨到丙家共同下手将丙杀死,甲如期到丙家,而乙未去,甲一人便将丙杀死。甲、乙二人是否成立共犯我国刑法学界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观点认为,甲、乙虽然都有杀丙的故意,但二人缺乏共同的行为,因而甲、乙二人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甲单独构成既遂罪,乙参与了密谋,只应对的预备行为负责。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共谋是共同犯罪行为,参与共谋即使未实行也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行为包括犯罪的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而犯罪的预备和犯罪的实行是两个紧密相连的阶段,共谋属于犯罪预备,不能把犯罪的预备同犯罪的实行之间的密切联系割裂开来,而把甲、乙二人共谋杀丙的行为视为与甲单独杀死丙这一犯罪活动的全过程无关的、以外的行为。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理由是:共谋本身是一种行为,即犯罪的预备行为,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犯意表示;即使参与共谋者事后未实施实行行为,其与事后实施实行行为者之间亦具备了共同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意思联络”和“共同行为”之条件。退一步讲,即使数人共谋犯罪而均未实行,数人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更何况数人中一部分人仅参与共谋、其余人既共谋又实行的情况。那种认为仅参与共谋者与实行行为者之间缺乏共同犯罪行为的观点,忽视了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同质性,也忽视了仅参与共谋者与实行行为者行为之间的协同性、关联性。实际上,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不在于行为及其构成要件的不同,而在于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类型、构成要件的要素有所不同。在上例中,甲、乙二人既然共谋杀害丙,就不仅仅是有的意思联络了,而是也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了。在共谋的前提下,甲继而实施了的实行行为,使共谋的内容得以实现,进一步表明甲、乙二人之间存在共同犯罪行为。认为甲、乙二人都构成罪,但认为甲的行为单独构成罪既遂,而乙只对预备负责,否认他们之间成立共同犯罪,这种观点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在承认仅参与共谋而未实行者可以成立共犯的前提下,尚有两点需要说明:

1)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如果仅仅参与共谋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此时,仅仅参与共谋者与事后又实施实行行为者之间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对于仅仅参与共谋而未实行者,应视具体情况按照既遂犯或未遂犯、预备犯、中止犯处罚;在共谋者均未实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各共犯人均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各共犯人都是预备犯;如果各共犯人均自动放弃继续犯罪而使犯罪行为停止在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之前,各共犯人都是中止犯;如果部分共犯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另一部分共犯人自动放弃继续犯罪而使犯罪行为停止在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之前,前者按预备犯处罚,后者按中止犯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房产婚前未公证能变成共有的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