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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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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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有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后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夫妻在感情破裂离婚后,双方之间就往往不再希望有任何牵连,而对于名下有公司的,有些夫妻就希望能够将股权变更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办理股权变更?

夫妻离婚后公司股权变更流程:登报处理——网上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改——进行网上电子签名——提交资料审核——更换营业执照,领取新变更营业执照

二、夫妻共有股权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有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证明前款规定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或者用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从上述条文来看,该司法解释好像忽略了夫妻股权存在的另外一种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团队认为其司法解释并非是忽略了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夫妻股权的情况,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典型的资合性质,因此是可以按份额平均分割的,对其经营也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但对于有限公司,因为其带有明显的人合性质,股东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对于出现离婚股权纠纷的:

1、首先需要做的是调查公司的股权,确定其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

在调查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通过输入要查询方的姓名来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

对其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若有股份,其涉及的股份比例为多少;

2、调查清楚配偶股份情况后,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对夫妻离婚后如何办理股权变更的解答,夫妻离婚的时候对股权进行变更最好是有专业离婚律师的帮助,这样变更股权的时候才能更加合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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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股东变更,工商变更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7、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度百科-股东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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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股权变更要变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骤: 1、董事会拟定公司整体变更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时,首先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出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 2、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必须有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 变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换或募集 有限责任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公司整体变更以后,应当进行公告。一般情况下,公告采取登报方式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2、《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3、《公司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变更后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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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可向股东发起通知,通知不答复,视为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扩展材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依据本规定第二十条放弃转让的除外。第十八条 人民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及本规定所称的“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因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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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营业执照,要看变更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是否有变化,法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没有变化则无需更改,不过要在工商局做备案。 公司更换股东,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由出资人提交或者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的文件。 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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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后,股东的权利怎么变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如何进行股东权利变更 一、提交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权利变更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二、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三、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 (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股东变更后股东变更后资格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资格证明股东资格证明出资证明书(样本) 证明书编号: 一、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柿×市××区××街××号。 三、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印章) 核发日期:××年××月××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应当同时提交的文件: 变更名称的: A、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B、字号查询证明; C、变更“行政区划名称”的,还应当提交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证明。 变更住所的: A、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B、新住所使用证明注。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A、经公司盖章的原章程复印件(提交了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的,此项免提交); B、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以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注册资本的: A、股东(大)会决议; B、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C、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A)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减资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B)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变更企业类型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互转变企业类型,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有关文件(参见各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 A、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B、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或者发起人之间转让股份的: A、股东(大)会决议; B、经公证或鉴证的转让协议(国有资产转让的,同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文); C、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含增加股东): A、原股东(大)会决议; 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或者发起人向发起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或鉴证的转让协议(国有资产转让的,同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文); C、新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 A、股东或者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复印件; B、改变名称或者姓名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 提交公司更换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即股东(大)会关于董事、监事免职和选举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关于经理解聘和聘任的决议或者决定)。 注: ①只变更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无须提交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变更股东的,须由新股东会制订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②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 ③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以公积金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原企业法人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增资的,还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④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同时须提交与其投资额相当的银行资信证明);C、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编制批文;D、其他合法开业证明。 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股东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提交股东的投资资格证明。 ⑤有关决议或者决定须载明新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 ⑥变更股东的同时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的,提交新股东会或新董事会决议。 ⑦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转让协议可免公证或鉴证;非市区属国有资产转让的,可提交产权单位的批准文件,但转让协议仍须公证或鉴定。 ⑧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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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联系不上如何股权变更,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股东联系不上如何股权变更,股权变更办理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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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需变更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营业执照,要看变更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是否有变化,法人,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没有变化则无需更改,不过要在工商局做备案。
公司更换股东,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由出资人提交或者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的文件。
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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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工商股权变更公告公示后股份变更
[律师回复]   工商部们代表政府公布的是政务信息,企业自身公布的是企业形象宣传信息。  省工商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配套规定。  从会上了解到,10月1日起,全国将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在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工作,以更好地保证检查的公平公正,避免随意性。“当前监管市场主体增多、监管人员有限,对企业公示信息采取抽查监管模式,有利于工商部门把握监管重点,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工商负责人表示。  10月1日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也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进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将不再收取书面式材料,对企业报送内容不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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