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1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的区别在于行为的目的,以行为的方式以及侵犯的客体。比如说行为的目的,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但是非法集资并不具有这样的一种非法占有目的。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一、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1)行为的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后者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非法集资诈骗罪起罪金额为多少

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罪的起罪金额,个人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10万,单位进行集资诈骗,起罪金额为50万。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有一些是比较相似的,所以就会导致普通老百姓混淆,但实际上从刑事法律构成要件上来看的话,两者是会存在显著区别,比如说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之间,在行为目的以及侵犯的客体上都不一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法律责任不同: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也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有两种可能;而集资诈骗罪就是集资诈骗罪,所承担法律责任就只有这一种。要详细了解相关的规定,可以见下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进行集资;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骗取一定数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骗取了个别单位的公私财物只能以诈骗罪定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区别
刑法典规定集资诈骗罪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已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已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从立法技术角度分析,刑法规定某些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特定的目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进行集资;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骗取一定数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骗取了个别单位的公私财物只能以诈骗罪定罪。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有什么区别,还是两者同一个意思的,我最近在学习这方面的所以我想找一下答案,谢谢。
[律师回复]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应注意从以下方面把握:
(1)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集资与诈骗,二者密不可分,统一为集资诈骗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有非法集资行为,而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以集资诈骗罪论处,只能根据金融法律法规作为金融违法行为处理。
(2)是否达到数额较大。非法集资罪以数额较大为犯罪构成要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以一般违法行为处理。根据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41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①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②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因而对于未达到上述追诉标准的集资诈骗行为不应以犯罪处理。
2.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权罪的界限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与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客观方面不尽相同。集资诈骗罪的非法集资具有诈骗性质,而后者虽然也是一种广义上的非法集资行为,但不具有诈骗性质。
(2)主观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后罪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本罪与非法吸收公款存款罪的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罪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均可能以“集资”的形式实施犯罪、两罪的集资均是非法的、两罪所吸收的均可能是公众的资金等。二者区别的主要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除了侵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外,还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仅仅侵害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不存在着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2)犯罪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目的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营利,在主观上不具有将所吸收到的公众存款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本罪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后者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的区别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诈骗与非法集资在处理上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数额区别。集资诈骗罪,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犯罪的对象区别。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三、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区别。集资诈骗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科刑。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两罪都触犯刑法,在程序上基本一致。处理上,两罪对构罪的数额存在差异,决定了处理上的区别。非法集资3000元不构罪,诈骗就有可能构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扩展资料:非法集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诈骗: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一种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发徒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犯罪行为不但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市场秩序,该犯罪行为在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同时,也侵害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扰乱的是我国市场经济秩序。
(2)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特别是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父母一辈子攒了一笔前,他们的一个朋友是有个投资工资存进去的前利息很高,按1分钱的利息计算,后来那个集资工资倒闭了,父母的前也打了水漂,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集资诈骗吗?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一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 二 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进行集资;
2、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
3、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以骗取一定数量的熟人或者只是骗取了个别单位的公私财物只能以诈骗罪定罪。
4、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募集到的资金的目的,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以下行为进行判断: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以上就是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资诈骗与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有两者所侵犯的客体不同,一般在诈骗罪中,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从而非法获得财物的所有权,而集资诈骗罪不仅是影响到财物,还影响到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若是依旧不知道集资诈骗与诈骗罪的区别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近一个朋友被非法集资的给骗了,那么我想请问一下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呢?
[律师回复] 关于非法集资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集资诈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3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集资罪与一般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集资罪与一般诈骗罪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区别主要是: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后罪即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而言,集资诈骗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科刑。
当犯罪分子的行为触犯的是集资诈骗罪,则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