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取保候审之后一般不会再拘留、逮捕,特殊情况下一是要看有没有违法相关规定,二是要看司法机关有没有逮捕必要。从实践来看,如果法院可能判处实刑的,在开庭之前会逮捕羁押。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後,执行机关应当在逮捕後24小时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逮捕证只是通知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时间、地点,涉及何时的法律文书。是强制手段的一种,并没有进入法院审判程序,所以,逮捕证上不可能会告知判多少年。
1、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一般很少的);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司法实践中执行此规定时,在三日内不能提请批准逮捕时,直接延长至三十日,三十日内包括前面的三日。必须在三十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间,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批捕後,案卷连同逮捕决定书退回公安机关。
公安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终结讲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一般而言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查完毕做出起诉与不起诉决定,如案情复杂,在一个月内不能审查完毕,可自行延长审查期限半个月。人民法院受理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也可以延长审期半个月。 按上面的时间来算,一般来说也就是5个月左右吧。
法院在犯人取保期间一般是不会进行批捕的,除非犯人在取保候审的期间,被查出来有着新的罪名,那么是会被重新批捕的,而且取保期间的一些案件审理,并不是不会继续的,只不过对于取保候审的犯人,其条件符合就可以得到取保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