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见到的“清零”式拆迁,名字就不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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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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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行动的出发点就是错的。其一,在法治环境下,拆迁与“清零”不应划等号。其二,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分明是三件事,打包在一起有别有用心之嫌。
你所见到的“清零”式拆迁,名字就不合法!

“清零式拆迁”是现下一些地方冒出来的“新名词”,从媒体报道来看,其突出的特点有二:一是强调“清零”,坚决拆、坚决迁,做到一户不剩;二是强调“整合、打包”,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一体布局、推进,一石三鸟。

那么,这种“清零行动”的做法是否符合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法治的基本精神呢?又会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呢?

▲新闻来源:红网时刻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指出,所谓“清零式拆迁”,如果只是一种政策宣导的标语、口号、提法,那么至少涉嫌宣传措辞不当;如果当真是落到实处就这么干的,那么基本上可以确信整个“行动”是违背法治政府要求、建立在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实施的!原因在于,此类行动的出发点就是错的,毒树之果结出来,很难无毒无害。

其一,在法治环境下,拆迁与“清零”不应划等号。

诚然,拆迁项目都是有目标、有任务的,但“清零”却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拆得一户不剩,这叫清零,只要尚有一户矗立,就不能叫清零。

问题在于,要拆房就必须通过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下达征收补偿决定进而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的合法路径完成,这其中政府应当努力争取的是和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和谐征收,而不是主观追求走强拆的道路。

即使是合法的司法强拆,也是迫不得已下的一种选择,而不应成为政府一开始就拿来“震慑”被征收人的工具。

广州上海等地最牛钉子户的案件中,我们都能看到法治政府光辉下的和谐征收局面,最终被征收人还是选择了接受补偿搬家走人,这足以说明将协商、沟通放在首要位置在现实中是完全可行的。

而上来就谈“清零”,难免会让人质疑是否会客观上鼓动下面采取逼迁、骚扰、强拆等非法手段来完成任务,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这绝非危言耸听。

其二,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和控违拆违分明是三件事,打包在一起有别有用心之嫌。

我们从中间那个一看便知,棚户区改造的首要意义在于解决群众的居住困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整治市容环境。

这和报道中所谓的“没有项目,就没有经济发展”的那类“项目”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那类“项目”如果需要用地,是应当走正常的征收程序的,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市场价下的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理,“控违拆违”和前面两者之间更是没有直接、必然联系的,“控违”不等于“拆违”,更不等于“清零”;而“拆违”则是一个针对具体建筑所做的行政行为,与征收项目不应强行并行,否则就难免涉嫌“以拆违代拆迁”。

总之,上述说辞足以表明地方政府在作出决定时并未将法治、民生放在首位,而是将“清零”这一根本不符合客观规律的目标摆在了前面,其所可能带来的对法治的伤害,是值得引起我们高度警惕的。

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相关报道中“没有项目就没有一切”的说法是极端错误、片面、偏颇的,明显存在简单粗放、大干快上式发展的印记,而这种发展方式早已被人们诟病多日。

“清零”的不当言词背后,自然有关于“项目”的迷信、依赖作祟。

在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无论征收方如何“强硬”“坚决”,被征收人都要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坚决支持合法、为民的项目建设的同时,坚决运用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进行依法维权。

如果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或相关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得到落实,就应当蔑视前述“清零”狠话,用法律条文、国家政策狠狠的打击违法行政者的嚣张气焰。

清零,可以,但是,你合法吗?没项目,不一定没发展;没法治,则一定会没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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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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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多久清零
[律师回复] 对于驾驶证扣分多久清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日的零时起至5月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常使用。
新交规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扣分查询
1、驾驶证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2、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交通违章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要查的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姓名,所有数字输入正确即可查出来了。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1、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4月1日至3月31日。
2、从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驾驶证扣分清零相关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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