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手离婚案件多年,说实话,离婚时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非常普遍。
近几年,北京市海淀法院就曾做过相关分析,涉及婴幼儿抚养权争议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互相“抢孩子”的情况高达60%。
一、离婚“抢孩子”现象应当引起重视
曾遇见一位当事人,当时她已经8个月没见到孩子了,一提到孩子就开始哭。
老公不仅把孩子藏起来,孩子的爷爷甚至拿着刀威胁她,让她滚。
可想而知,这种行为会对她造成多么严重的心理伤害。
实践中,此类案子非常棘手,法官有时也很头疼。
虽然我们始终倡导理性争夺抚养权,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想独占小孩,一旦矛盾激化,双方将采用各种手段争抢孩子,一个离婚案件因此久诉不决。
另一方面,离婚争抢孩子,让小孩始终处于动荡的生活环境中,并且与另一方的关系长期割裂,会严重侵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有的当事人为了避免孩子上幼儿园时被另一方抢走,甚至不让孩子上学,从而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
二、“离婚时抢夺藏匿孩子”首次立法!
千呼万唤始出来,6月1日,在小朋友们过儿童节这天,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细分为6个方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着重解决性侵未成年、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但对于我们婚姻继承律师来讲,最重要的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这是针对离婚争抢子女问题的首次立法!
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双方在离婚期间,不得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抢夺或藏匿孩子。
虽然此前有相关法律做过一些规定,但并没有像这部法律一样以一种开宗明义的态度,明确禁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因而这条法律有其开创性的重要意义。
三、离婚时,对方抢夺、藏匿孩子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你是孩子被抢走的一方,可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的“父母离婚时,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存在过错行为。
对此,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注意收集证据
首先,如果对方抢走并藏匿小孩,一定要保持冷静,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如果对方采取暴力抢夺孩子,可以报警寻求帮助,出警记录及笔录等可作为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的证据。
此外,就算对方把孩子暂时藏起来了,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子女长期和你共同生活,对方把孩子抢走反而破坏了子女稳定的生活环境,再加上对方在抢夺孩子过程中可能存在暴力行为,法官反而会认为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更为合适。
第二,申请行为保全措施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施行之后,因法律明确规定父母离婚时不准抢夺、藏匿孩子,相信申请诉讼行为保全的当事人会越来越多。
其实早在,《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就曾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为对方当事人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而申请行为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交出孩子,或者禁止其再次抢夺小孩。
此外,我们在申请行为保全时,还要提供基本证据。
如果法院做出行为保全裁定后,对方当事人不悔改,仍然抢夺、藏匿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