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严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720人
专家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构成犯罪预备,法律性质也是比较严重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预备犯,也有可能参照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规定,对预备犯可以绝对免于刑事处罚。预备犯跟犯罪中止不一样,因为没有着手实施犯罪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严重吗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严重吗?

构成犯罪预备的法律性质是很严重的,根据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即为了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或者行为主观上做出了实行某种犯罪的决定。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预备行为是为犯罪的实行创造便利条件,以利于发生结果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整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如果不是由于某种原因停顿下来,预备行为就会进一步发展为实行行为,从而造成结果。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犯罪预备终结于预备阶段,即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如果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就不可能是犯罪预备。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完成预备行为,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因而不可能着手实行;二是虽已完成预备行为,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预备终结于预备阶段,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行为人本欲继续实施预备行为,进而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违背行为人意志的原因,使得行为人客观上不可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或者客观上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或者使得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客观上已经不可能继续实施预备行为与着手实行犯罪。

综上所述,只要涉嫌刑事犯罪,无论是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整体程度上来讲性质都比较严重,因为刑事犯罪跟一般的违法行为不同,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一旦被判刑,个人档案中会有犯罪记录,犯罪记录对本人及子女都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严重吗
一键咨询
  • 173****2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7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刑法中预备犯罪严重吗
预备犯罪在理论上来说不算是特别的严重,因为对预备犯的定义仅仅是开始准备犯罪工具,或为了实施犯罪开始其他的准备工作,但说到底也并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危害,所以对于预备犯的处罚通常是比较轻的,甚至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会很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预防的越严重,犯罪的预防越严重。对吗?
[律师回复]   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仅对一般预防成立;对于特殊预防而言,恰恰相反。如果是判断题,那就是错的。   一、预防,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针对犯罪人本身,即通过惩戒教育而不再犯罪的作用;  一般预防针对普通人,即对普通人犯罪起到威慑警示吓阻作用。   二、人人会有不良欲求的冲动,而由于有刑罚威慑的存在,我们不敢。  一般而言,刑罚严厉程度与威慑是成正比例的,而一般预防正是要通过威慑发生反应。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普通结论:刑罚越严厉,一般预防效果越好。倾向犯罪人耳闻目睹已然犯罪者受到严厉制裁,在意图犯罪时就自然地会进行一番联想,并进而基于趋乐避苦的本能和成本与收益之利益权衡作出一个明智的选择,最终避免犯罪。   三、从威慑的角度出发,每个犯罪,无论轻重,都实行剥夺生命刑是可取的。  但这显然是十分幼稚的,因为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将是令人难以预料的。既然一般预防是针对绝大多数民众的,它就必须建立在多数民众可以理解、容纳的法制观念基础之上。所以,基于对犯罪行为的公正报应是第一位的,一般预防离不开报应论的约束。不以报应设防的一般预防,刑罚必然是过重而不是过轻。刑罚过重,则不符合刑罚人道主义,不仅增强犯罪人对刑罚的忍耐力,造成对刑罚的反应迟钝,而且得不到群众的支持。   四、调查数据显示,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刑罚越重,其今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越大。  论据就不再罗列了,我们可以简单设想一下,一个长期在牢房里的人,出来后,如何融入社会是不是在牢房里呆的时间越长越难再次融入社会结论显然是肯定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犯罪预防是不是越严重犯罪预防越好
[律师回复]   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仅对一般预防成立;对于特殊预防而言,恰恰相反。如果是判断题,那就是错的。   一、预防,分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针对犯罪人本身,即通过惩戒教育而不再犯罪的作用;  一般预防针对普通人,即对普通人犯罪起到威慑警示吓阻作用。   二、人人会有不良欲求的冲动,而由于有刑罚威慑的存在,我们不敢。  一般而言,刑罚严厉程度与威慑是成正比例的,而一般预防正是要通过威慑发生反应。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普通结论:刑罚越严厉,一般预防效果越好。倾向犯罪人耳闻目睹已然犯罪者受到严厉制裁,在意图犯罪时就自然地会进行一番联想,并进而基于趋乐避苦的本能和成本与收益之利益权衡作出一个明智的选择,最终避免犯罪。   三、从威慑的角度出发,每个犯罪,无论轻重,都实行剥夺生命刑是可取的。  但这显然是十分幼稚的,因为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将是令人难以预料的。既然一般预防是针对绝大多数民众的,它就必须建立在多数民众可以理解、容纳的法制观念基础之上。所以,基于对犯罪行为的公正报应是第一位的,一般预防离不开报应论的约束。不以报应设防的一般预防,刑罚必然是过重而不是过轻。刑罚过重,则不符合刑罚人道主义,不仅增强犯罪人对刑罚的忍耐力,造成对刑罚的反应迟钝,而且得不到群众的支持。   四、调查数据显示,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刑罚越重,其今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越大。  论据就不再罗列了,我们可以简单设想一下,一个长期在牢房里的人,出来后,如何融入社会是不是在牢房里呆的时间越长越难再次融入社会结论显然是肯定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刑法中预备犯罪严重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在刑法中预备犯罪严重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预备犯罪预备应当怎样处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主要应考虑的情节有: 一、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 二、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 三、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 什么是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
犯罪预备的中止属于中止,对于中止犯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是从轻或者免于处罚。犯罪预备阶段存在中止的情况,被告人出于主观原因放弃犯罪的,认定为犯罪中止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就可以选择不予起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预备犯,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主要应考虑的情节有: 一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 二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 三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对预备犯比照既遂犯是指同种犯罪的案件,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参照对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来进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犯罪预备中止和犯罪预备有区别吗?
犯罪预备中止和犯罪预备是有区别的,不触犯法律是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的基本义务,故而某些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之中,可能会由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中止实施犯罪行为。与之不同的是,犯罪预备中止没有触犯刑法,而犯罪预备则是在为实施犯罪行为做准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什么是犯罪预备,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主要应考虑的情节有:
一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
二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
三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对预备犯比照既遂犯是指同种犯罪的案件,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参照对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来进行。
什么是犯罪预备,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
主要应考虑的情节有:
一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
二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
三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对预备犯比照既遂犯是指同种犯罪的案件,对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参照对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来进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犯罪预备中止和犯罪预备有区别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犯罪预备中止和犯罪预备有区别吗,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想了解一下对于预备犯和犯罪预备一样吗
[律师回复] 不一样。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是指行为人仅在预备阶段就停止犯罪的人。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7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辩护 > 刑事案件中犯罪预备严重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