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人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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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就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可以是家属,也可以是亲友,书面指定对方做自己失能之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并依约定处置自己的财产和权利。意定监护人的范围:(一)近亲属。(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
意定监护人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33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该法条是对成年人进行意定监护的一个规定,也是我国民法典对于监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有利于缓解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一些法律问题。

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是“意定监护”?意定监护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01什么是意定监护?

生老病死乃人生常事,当自己年老了走不动路或者意志不清晰的时候,当然希望能有一个自己信任,与自己关系足够好的人的来照顾自己。

因此不同于法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就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可以是家属,也可以是亲友,书面指定对方做自己失能之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并依约定处置自己的财产和权利。

在进行意定监护时,为保证法律效力,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涉及到被监护人将来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非常重要,为确保有据可查,减少纠纷,因此必须以书面形式设立。

(二)意定监护协议必须要在行为人意志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当行为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意定监护人才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定监护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且意定监护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利益,其可以由被监护人的继承人之外的亲友、组织担任,所以意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

02意定监护人的范围

(一)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这部分人群主要指当事人近亲属以外的远亲或者朋友,当然他们需要同意担任监护人且具备监护能力,这时他们可以成为当事人的意定监护人。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

这里法律并未明确“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的范围,因而这个范围比较宽广,主要包括: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民政部门、医疗机构、残联等,像养老院、公益组织也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通常来讲,只要具备监护能力的组织,就有权成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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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被监护人
被人指在监护关系中,处于监护之下的人。对被监护人范围宽窄的不同定义,决定了广狭两种不同意义的监护。广义监护的被监护人是指一切未成年人和限制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狭义监护的被监护人仅指于监护人监督和保护下的不在照顾下未成年人或父母均不能行使亲权的未成年人,及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哪些人会在被监护的范围内
监护人为不在亲权照顾下的未成年入主要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均死亡的,或出生后父勾死亡的,或父母不明者(如弃儿)等。被监护人为父母均不能行使亲权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实上的不能和法律上的不能两种。前者如父母均失踪;
后者如父母均为禁治产人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被依法宣告停止亲权、剥夺亲权,父母被判刑、患病或者由于父母子女因上学或就业相隔遥远不能直接行使亲权的情况,等等。
被监护人为成年人,一般是指成年人被宣告为禁洽产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各国法律对此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是指心神丧失常态的人,如精神病人以及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情的人。
有的国家,如德国还规定,因挥霍浪费致自己及其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者;因酗酒成癖或吸毒不能处理自己事务,或致自己及其家属有陷于贫困之虞,或。 危及他人安全者(德国典第6条)为禁治产人;法国民法典规定,成年人,如其个人官能衰退以致无法独自保障其利益者,得或在某一特别行为时,或以持续的方式,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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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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