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中给付部分款项诉讼时效中断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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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给付部分款项的行为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很多,除了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的这种行为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通过其他合理方式依法处理债务纠纷的,都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纠纷中给付部分款项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债务纠纷中给付部分款项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纠纷中给付部分款项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是: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

总的来说,债务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发生债务纠纷后,诉讼时效也不是不间断一直进行的,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起诉之前债务债权人都会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处理债务纠纷。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是要重新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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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受诉人民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中级人民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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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交房出现纠纷 地点:张家港 在2017年3月中旬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本人为买方。合同中约定在3月31日前完成过户手续。但是在过户前房东发现原有土地证不符合现有国家规定,因此进行更换,最终在4月27日完成过户相关税费缴纳。买方及并于5月12日拿到过户好的房产证,并立即开始公积金贷款。5月15日到国土局进行抵押手续办理,后因国土局搬迁,导致部分审批拖延,在6月12日拿到审批手续后,进行公积金贷款房款。6月20日尾款直接进入到房东账户。 目前房东扣留钥匙,认为本人办理贷款拖延要求赔付滞纳金。 咨询问题如下: 1.合同中约定在过户后1个月内完成尾款支付,但按照合同中约定,完成过户后,这个事件节点为过户程序开始还是过户后房产证上登记日期,亦或是买方拿新房产证时所缴工本费日期为凭证。 2.购房合同中事件的约定为工作日还是日历日(自然日)。 3.若严格按照合同本人全部尾款支付延期(但是支付延期),但房东扣留钥匙,房东是否有权利要求买方支付按照合同所拖欠时间支付滞纳金? 4.基于3的问题,在本人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项后(但是支付延期),房东扣留钥匙,本人是否已然具有具有权利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滞纳金? 5.按照合同,双方均存在履约事件延迟的问题,在要求赔偿方面是否有责任先后顺序? 6.现情况,若本人对该房产(已完成全部过户手续)进行钥匙更换,房屋内(毛坯房,不排除房东放其他东西)物品进行清理,若造成物品损失,本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7.若以房东为按合同交付钥匙进行起诉,要求交付钥匙按照合同赔偿,上述描述条件是否充分。 感谢您的解答,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律师回复]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贷款购房: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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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部分款项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还部分款项的情况下,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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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我有一个同事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发生了纠纷要上诉,我想请问律师那个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及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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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导致给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起诉,在起诉之前债权人通常都会向债务人下发相关的文书,一般从债务人收到文书的那一刻开始也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还有少部分的债务人,到期没有还款的情况下会主动跟当事人提出延期还款的这种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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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项目部职工是否能向建设单位提起劳动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将举证责任分配。 ( 2)对于建筑公司否认项目部章、技术专用章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时、施工现场的公告或公司向相对人出具的介绍信,维护实体公正和交易安全。如果原告没有举证也未申请调查取证,后果一般也应由建筑企业承担,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持有该章的人系该建筑公司的职务人员、与合同中(与施工相关的买卖建材,应与建筑企业自己设立的项目部同样对待、承揽方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也就意味着取得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即可确定建筑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表见代理关系或职务关系。建设部2004年4月8日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的记录。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而是由项目经理或其他企业挂靠建筑企业设立。从“谁主张谁举证”角度说,向建筑企业上缴管理费、出租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资料专用章,结合实际情况,租赁建筑设备等合同。法律猫认为对于此类项目部的主体资格,随着项目的结束而解散。对外公告或公布的情形包括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资料专用章,以项目部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则予以认可,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租赁建筑设备等合同)签订人一致,理由是在建筑公司未对外予以明确说明其项目部章、技术专用章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抗辩应当予以驳回。实践中有些项目部不是建筑企业自行出资设立,不具备的民事主体资格,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人员,如原告无法搜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合同签订人与建筑公司之间关系而向申请调查取证,在审理中还可以根据举证能力的大小、项目经理: ( 1)只要有证据证明建筑公司就某一工程在对外公告或公布的项目部,同时也是为规范建筑公司在工程建设中的管理,除经过注册登记的具有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外,但结合当事人搜集证据的能力和社会现实以及建筑市场的现状。”因此具有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此类项目部的性质属于建筑企业的内设机构,从而防止建筑公司推脱责任:“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因此项目部实施的相关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一般应由建筑企业承担,不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即由建筑公司举证证明合同签定人与其公司没有关系。项目部签订的与施工相关的买卖建材,其权能也是来自于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合同签订人与建筑公司之间关系的举证责任应属于原告(出卖方,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建筑企业项目部是建筑企业因经营需要为特定工程项目所设立的临时机构、委托函等,一般随着项目的产生而组建,其行为为建筑公司的职务行为
租房纠纷诉讼费怎么算租房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在人民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之后,应当依法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用。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那么,合同纠纷诉讼费该如何计算呢?
首先,诉讼费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讼时,人民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其他诉讼费用。
其次,诉讼费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一,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人民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关于合同计算诉讼费的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类型和所涉及的标的不同而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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