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最新修订 | 2024-09-22
浏览10w+
李晓娟律师
李晓娟律师
实践中的情形非常复杂,有借款的情形,也有赠与的情形;有只赠与一方的,也有愿意赠与双方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近年来,房价普遍高升,年轻子女的购房能力有限,在买房时需要父母的资助。为了子女能安居乐业,很多父母倾尽大半生的积蓄去帮助子女购房。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成为社会热点。尤其是,子女离婚时,更是因为这个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在父母提供初步证明出资款为借款,而子女配偶不能提供时赠与的情况下,法官一般会支持出资款为借款。

子女成年后,父母对子女没有抚养义务,为子女购房出资也不是理所当然的,将出资款认定为临时性资金出借更具公平性。

当然,处理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时,我们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仔细研究,保障自己当事人的经济权益最大化。

1、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

也就是说,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考虑到实践中的情形非常复杂,有借款的情形,也有赠与的情形;有只赠与一方的,也有愿意赠与双方的。

如果当事人愿意通过事先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则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大家要注意,以上说的是在明确是赠与的情况下,没有约定是赠与子女一方的,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但,前提是需要确定是赠与还是借款。那么就是我们下面这个问题。

2、要明确法律关系的性质

实践中,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各方可能存在争议,在此情况下,法官会将法律关系的性质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款还是赠与,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赠与法律关系。

特别强调的是,在相关证据的认定和采信上,注意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从而准确认定法律关系的性质。

从中国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

3、准确认定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

认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为赠与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首先,我们会引导当事人事先约定赠与子女个人还是赠与子女夫妻两个人,以期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

但是,基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特有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实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般并没有正式赠与合同的存在,或者说没有一个书面赠与合同的存在。

对于是否存在口头的赠与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的内容,在夫妻离婚时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一方父母出全资并且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考虑到普通民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在出资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是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4、民法典删除双方父母出资情况下房产按份共有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也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可见,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家庭关系的特殊身份属性,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而不宜认定为按份共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8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父母给孩子钱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给孩子钱是否属于赠与?借贷或赠与都需要证据支持。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并且证据必须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标准”,但我们也知道,家人之间转款很少有留存证据能证明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转钱给子女属于赠与吗
父母转钱给子女属于赠与吗?借贷或赠与都需要证据支持。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并且证据必须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标准”,但我们也知道,家人之间转款很少有留存证据能证明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儿子,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周某与吕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结婚5年后2010年,周某的父母给周某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周某一人的名字。2011年,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胶,导致感情破裂,吕某要求离婚,并认为房子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子。而周某坚决不同意,称该房子属于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子。  判决  认为,该房产属于周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周某一人名下,虽然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取得的房产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就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作出判决,房产属于周某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产。  相关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建议  此条解释与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
第二款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此案发生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判决,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规定,吕某就享有分割的权利,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8月13日之后,新解释优先于旧解释,有冲突的以新解释为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
(三)规定,判决是正确的。  这里,
第一款与第二款有个区别就是第二款后面有“但当事人另外约定除外”,而第一款没有除外条款,这里就是告诉大家,父母必须明确表明将房产赠与给夫妻双方(比如公证赠与),这时该房产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财产。如果采取书面协议方式赠与房产,但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房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离婚赠予给子女的钱是否属于赠与财产
在夫妻离婚案中,将房产归还子女被视为赠予。夫妻婚后所购房产通常为共有资产,离婚时双方有同等处置权。但夫妻共有的房产不直接涉及子女权益,仅当双方达成共识并愿意将房产赠予子女时,此决定才具法律效力。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家小叔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孩子就把它送给了别人,父母为儿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呢
[律师回复] 对于父母为儿女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规定
目前大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一些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但其出资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往往说不清道不明。 与儿媳或女婿关系好的时候,父母就认为这种资助是赠与,关系不好的时候就认为是借款。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中牵涉到一方或双方父母。 【案情】 儿子买房父母出资 事后让儿子打借条 结婚前,刘刚靠父母的赞助,首付20万元贷款买了一套两居室。 2004年,刘刚与赵静结婚了。两年后,刘刚的家里又赞助了30万元钱,刘刚与赵静还清了房贷。 不久,刘刚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户主为刘刚。 一天,小夫妻发生了争吵,刘刚的母亲怕儿子吃亏,帮着儿子与赵静吵架,并把赵静赶出家门。 之后,刘刚的父母又怕儿子与儿媳离婚后,儿媳会与儿子平分他们资助的50万元,就赶紧让儿子补了两张总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 过了一个月,在刘刚的再三劝说下,赵静搬回家住了。可是以后只要小夫妻一吵架,刘刚的妈妈就拿出两张借条,要求儿子跟儿媳还钱。 赵静终于受不了了,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刚离婚。 刘刚本来不想离婚,但父母要求他与赵静离婚,刘刚也就同意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法院经审理,判决刘刚与赵静离婚,并认为,刘刚父母于婚前给刘刚的20万元首付款属于对刘刚的婚前个人赠与,在婚后资助的30万元为他们赠与儿子与儿媳双方的。 据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刘刚所有,刘刚给付赵静相应的财产折价款。 【律师释疑】 儿子给父母打借条 无旁证借贷不成立 本案的焦点有两个。 一是刘刚补写的两张借条能否被法院认定,二是婚后双方父母赞助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对一方的赠与。 关于刘刚补写的两张借条,在离婚案件中,因刘刚与自己的父母有利害关系,属于利益共同体,很可能串通起来损害赵静的利益。 因此,单纯的借条并不能够证明这50万元属于借款。 儿子买房父母出资 婚后赠与儿媳能沾光 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在刘刚不能证明父母在他婚后给的30万元是赠与他个人的情况下,法官就会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其父母在他婚前资助的20万元应为对他个人的赠与。 【律师提醒】 因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引发的争议在离婚案件中的比重日渐增多,为避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对出资款到底归儿女一方还是双方,父母最好能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同时有邻居或律师等第三人见证或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同时,父母最好采取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交付给子女,并保存相关凭据,以备发生争议时举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子女能赠与房产给父母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子女能赠与房产给父母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父母赠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儿子。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儿子,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对父母赠与子女房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就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这样的规定笔者也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如果父母是给夫妻共同的赠与不动产所有权可以同时写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样也这样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纠纷的公平解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父母赠与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周某与吕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结婚5年后2010年,周某的父母给周某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周某一人的名字。2011年,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胶,导致感情破裂,吕某要求离婚,并认为房子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子。而周某坚决不同意,称该房子属于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子。  判决  认为,该房产属于周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周某一人名下,虽然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取得的房产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就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作出判决,房产属于周某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产。  相关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建议  此条解释与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
第二款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此案发生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判决,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规定,吕某就享有分割的权利,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8月13日之后,新解释优先于旧解释,有冲突的以新解释为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
(三)规定,判决是正确的。  这里,
第一款与第二款有个区别就是第二款后面有“但当事人另外约定除外”,而第一款没有除外条款,这里就是告诉大家,父母必须明确表明将房产赠与给夫妻双方(比如公证赠与),这时该房产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财产。如果采取书面协议方式赠与房产,但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房产。
婚后父母赠与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婚后父母赠与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居住。夫妻双方离婚时,由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基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父母给钱是赠与还是借贷
父母给钱是赠与还是借贷?借贷或赠与都需要证据支持。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并且证据必须达到“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标准”,但我们也知道,家人之间转款很少有留存证据能证明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的。这就让法院没有办法通过证据来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婚前父母赠与如何认定,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
[律师回复] 婚前父母赠与如何认定张明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的老总。他和妻子A过去是大学同学。毕业时,A看到上海的房价不断上涨,就主张提前购房,于是,在还没有结婚的前提下,张明家里拿出10万元赞助了全部首付款。由于当时感情融洽,张明同时把A的名字也登记在了房产证上。三年来,房价已经翻了一倍。今年,由于张明常年在外,A有了外遇,张明愤怒之下提出离婚,但A提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张明则认为应该扣除当年自己支付的首付款,但由于当时A前去付款,付款凭证上是A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因此没有任何证据。刚接到案例的时候我们有些一筹莫展,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而付款凭证上是A一个人的名字。如果谁主张谁举证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但后来事情有了转机,由于看不惯女儿的行为,A父母主动写了一份证明,证明当时房屋的首付款是张明所付。于是法官提出,由A举证当时这笔钱是共同出资,并指明其10万元的出处。A无法举证,案例最终得到了调解。婚前父母赠与房产离婚时归谁根据上海市高院的相关精神,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该房产是婚前所买,也可认为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候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应该将目前的房价扣除掉张明的10万元以后再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这种案例在目前非常普遍,要避免这种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市民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双方可以平分房屋,包括平分房屋的增值收益。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