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情人的房产,配偶可以要回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杨芳律师
杨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4万人
行为人赠予情人房产,配偶可以要回。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即使是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也属无效。
赠与情人的房产,配偶可以要回吗?

【案例介绍】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案情概要:

11年前,妻子小张和丈夫小王共同出来打工,经过几年辛苦打拼,积累了一部分资金,丈夫就用来和朋友投资开了公司,赚了大笔钱。小张因得了皮肤病回老家重庆治疗,并顺便照顾在老家上学的两个孩子,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两地分居,时间一长,耐不住寂寞的丈夫在外面有了情人小敏,而且还给小敏买了一套房子作为两个人的“爱巢”,权属人是小敏的名字。

小张从朋友口中得知了这些情况,找到了丈夫,丈夫见隐瞒不过,如实汇报了情况,表示为了孩子、以及和小张多年的感情,愿意迷途知返。小张原谅了他,但要求要回送给小敏的房子,经过几个月的协商,小敏始终不让步,觉得自己付出了青春,这房子也是赠送自己的,不愿意返还。小张一纸诉状把丈夫的小敏告上法庭,请求返还丈夫送出去的房子。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小王给情人小敏买房,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民事行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即使是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也属无效。小敏明知损害了妻子小张合法利益,而接受赠与,该赠与无效。但不动产现在权属人是情人小敏,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候也是履行了合法手续的,房屋属于情人小敏的,介于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敏返还购房款给妻子小张。

小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房屋权属证书是小敏的名字;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现在,权属人是情人小敏,该房屋依法应该属于小敏,不应该返还房屋,只能返还购买房屋的价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赠与情人的房产,配偶可以要回吗?
一键咨询
  • 160****8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1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够成重婚罪吗?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一定会够成重婚罪,因为重婚罪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以及事实上的重婚,只有在事实上的重婚中才有可能,此时如果是有配偶的一方一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就构成,但是如果是同居时不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就不构成重婚罪。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
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
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小三要求赠与配偶财产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k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赠与合同终止?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前住房配偶加名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的是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
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丈夫赠与小三财物, 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k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丈夫赠与小三财物,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k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偿赠与使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赠与使用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都是因为合同当中所涉及到的条款已经侵犯到了其他人的权益或者合同的内容本身就是违法的,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原因就是无论是无偿使用还是赠与,这都是因为当事人受到了对方的胁迫。无偿使用和无偿赠与的性质也完全不同。
10w+浏览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k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
[律师回复] 对于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k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丈夫赠与小三的东西,配偶可以要回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个问题:丈夫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要看金额及赠与的具体财产是什么,但至少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应遵循的公序良俗原则。如果赠与的是大额的现金、车辆、房产等。这些均系夫妻共同财产,如男方未征得妻子的同意将上述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2.男方基于与小三之间存在的不正当婚外同居关系将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依法无效。3.小三取得财物并非善意、有偿取得,而男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赠与小三,应认定无效。
第二个问题:因女人禁欲遭遇男人多次殴打算不算家庭暴力这个案例有点特别,特别在哪里呢两夫妻结婚生娃以后,女方坚决不愿意再过夫妻生活,用禁欲的方式避孕,男方就说要不带节育环要不吃避孕药吧,女方也不同意,说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呀。男方就说你看我们30岁都不到,这样的日子木法过呀。女的说你可以去找小姐呀。结果就是男方只要回家晚,女的就质问:你是不是在外面找小姐了,到底找了几个因为这个问题双方不断发生争吵,有一次男方吵的烦了,把女的狠揍一顿造成其轻微伤并扬言要把女人和其一家都杀了。双方来来回回不断去派出所,搞到警察都无可奈何,建议双方去。忍无可忍,女方就以男方有家庭暴力为由在离婚,要求孩子归其抚养,并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法庭上男方也很委屈,说:我娶个老婆不容易,不会无缘无故打的,我承认女人说我打她的事实都存在,但哪有像我这样的名义是老公实际上是在当和尚的不能简单将家庭暴力的责任全部推到男人头上,至少女人有一半的错!女人也有错还要男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简直是天理不容,请求不予支持!庭上,女人也承认生娃后,差不多3年时间双方确实没有一次性生活!那么问题来了,如女方说的情况属实,男方的行为够不够成家庭暴力男人以殴打、恐吓的手段,对女人的身体、精神实施侵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定义,当然构成家庭暴力。虽然男人认为是女人的“过错”才引发家庭暴力的,但法律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发生无过错乃是法定,而不取决于施暴人是否有“合理”“充分”的施暴理由。也就是说,不管男人所主张女人的“过错”行为是否属实,均不影响对男人家庭暴力行为违法性的认定。至于女人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也应酌定支付。其实性关系是否和谐确实是非常影响夫妻感情家庭和睦的,如果双方在这方面确实无法和谐一致的,友好和平分手也许是上上策,对双方都是解脱,像这样吵吵打打的,搞到全天下像看笑话一样也不好!
第三个问题:女友意外怀孕了,但我爸妈不想要,怎么办25岁,二线城市工作还稳定,工资8左右。无房无车,收支基本平衡。女友刚离职还在找工作,没收入无积蓄。女友怀孕我们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家父母不同意,理由是我们经济不行,如果要了,他们也不会在经济上给我们支持。怎么办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和你女友商量而不是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果双方对前途有信心女方父母能够给你看护孩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有利于事业的发展家庭的建设。如果你们双方性格不合对两人的前途没把握,就尽早解决,尽量减少对女友身体的伤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双方有没有共同建设好家庭的信心和决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赠与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承担义务与责任,所以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 请问婚内父母赠与的房子,和配偶无关是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婚内赠与有效吗“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只要夫妻婚内赠与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夫妻婚内赠与就是有效的。
二、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自行协商如果夫妻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那么对于夫妻婚内赠与离婚如何分割,完全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可以分割,也可以不分割。但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以后,夫妻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
(二)诉讼解决如果夫妻起诉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则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由于夫妻婚内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婚内赠与的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房产过户费
赠与的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赠与情人的房产,配偶可以要回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