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要拆除一套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即明拆迁律师
即明拆迁律师
这三种"一户多宅"属于合法,不会被拆除:1、 合法继承的宅基地;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要拆除一套吗

很多农民朋友对于"一户一宅"肯定都不陌生,但是大家并不一定都能对这四个字有正确的理解。如果本来就有两套房的话,那么另一套要怎么办?要不要拆呢?可不可以不拆?面对这些问题,即明拆迁律师整理了三种"一户多宅"合法的情况,让大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1、 合法继承宅基地

现在不少年轻农民结了婚以后就会和家里的老人分开住,自己重新又申请了宅基地,重新盖的房子。但等到了家里老人过世之后,他们留下来的房屋和宅基地就会留给儿女继承,这样一来子女就会拥有两处宅基地。虽然是一户多宅,但根据相关的规定,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所以宅基地不会被收回,房子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

众所周知,宅基地都是村里按照一定面积标准进行统一分配的,有些农民分配到的宅基地面积比较小,一家人不够住,所以就会在其它地方开辟新的宅基地用来盖房子,这就导致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如果这两处宅基地的总面积加起来并没有超过规定的标准,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就是合法的,房子是不会被拆除掉的。

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现在村民朋友们生活越来越好了,很多朋友在城里都有商品房,农村也有一套在宅基地范围内的房,这个情况也是不违法"一户一宅"政策的。城市房屋所占的土地是城市国有土地,农村房屋占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土地性质是不一样的,所以并不会妨碍"一户一宅"的政策。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特殊情况下,政府还是会理解的,就算真的要拆一套房子我们也可以通过转让,过到别人的名下,收取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减少自己的损失。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要拆除一套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2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要不要拆除一套
这三种"一户多宅"属于合法,不会被拆除:1、 合法继承的宅基地;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拆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是否一户多宅的农民要拆除一套
这三种"一户多宅"属于合法,不会被拆除:1、 合法继承的宅基地;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父母在老家农村有套房子,现在要拆迁了,请问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第一条 根据《市集体土地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面积按照《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依本规则
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四条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0.3亩(200平方米)计算。 与国有土地相邻的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可以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确定。
第五条 按照《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房屋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依本规则计算拆迁补偿时,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分别为经济适用住房价、定向安置房屋价。
第六条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按照《市房屋估价办法》(京房地评字[1996]573号)和《市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京房地评字[1996]655号)执行。 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丨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丨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丨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丨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丨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丨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丨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丨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第二十条 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丨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丨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丨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丨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丨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丨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四条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需要拆除一套吗
这三种"一户多宅"属于合法,不会被拆除:1、 合法继承的宅基地;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是否需要拆除一套
1、征地拆迁不是村委会说了算的,没有看到公告批文千万别轻易交地;2、签不签字交不交地不是村委会说了就算的;补偿怎么分配是“村里”说了算,不是村委会说了算;村委会没有直接拆除村民房屋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宅基地还能补偿吗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是不是要拆除一套
这三种"一户多宅"属于合法,不会被拆除:1、 合法继承的宅基地;2、 宅基地总面积符合标准;3、 一套在农村,一套房在城市。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怎么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二、未成年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以一户的名义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或房屋建设的许可,其父母等投资建造的行为,可视为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一户农村村民的共同投资,该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权。
三、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房屋权利人,原权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继承关系处理。
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如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则由该户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五、房屋拆迁后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当事人要求确认或分割安置房购买权的,可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当事人可在房屋实际面积、位置等确定后再行主张。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着很强的身份属性,非本村居民是不能作为安置对象的。
但是,非拆迁地居民因继承享受动迁利益的,也仅以房产的动迁价值为准,不享受其他的动迁政策。最主要的还是要依据本拆迁地块的动迁政策而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农村执行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农民要拆除一套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