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婚后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婚后的财产,也就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由个人的财产来进行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一、婚后安置房婚后财产

1、婚后购买理论上是婚后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钱是独自出资的。

2、共同财产以领取结婚证之日为准。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摊。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3、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购房属于婚后的行为,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在房产上的按份共有的约定,法院会尊重双方的约定。一般情况,房产的所有权由占份额较大的一方所有,根据市场的估价,给付另一方补偿。如果男女双方都放弃房产所有权,法院可以将房产进行拍卖,然后根据双方占房产的份额分配拍卖后的财产所得。公司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借款行为,用于婚后的购房,因此,借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一)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四)因继承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律规定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接受赠予人无偿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受赠予人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除外,如果在结婚以后购买的安置房不是用个人的资产来进行购买的话,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78****91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73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48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律师回复] 对于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随之经济发展,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惯例,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
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拆迁安置所得房产,若原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则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若原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购房款由双方共同承担,则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拆迁安置房产的归属需根据原房屋性质和购房资金来源确定。若无明确协议,则遵循上述原则判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婚前房屋拆迁已是屡见不鲜。安置房是婚前财产吗?拆迁条例中通过产权交换取得的安置物权是对婚前财产的补偿或对原有财产权利的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转换的一种形式。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时承租人购买的原公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B、以房屋补偿的方式取得的
1、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在拆迁其父母原承租的房屋时与其他家庭成员以房屋补偿方式共同安置的拆迁房。夫妻一方承租人身份是因为其单位能够支付该拆迁安置房供暖费等原因,父母才将承租人写成了该子女的名字,婚后按房改房政策用父母的工龄、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为产权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此种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应酌情考虑该房产来源、共同安置的其他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权利及享用父母工龄内涵的福利性、优惠性价值等等因素。
2、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因该房屋拆迁而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是婚前与父母及其家庭成员共同以房屋补偿方式安置的拆迁房,虽然结婚5年以上,离婚时未经其他共同安置人同意,另一方不可以承租。因为其不是拆迁安置房的共同安置人,共同安置人的居住权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取得的,这种居住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和第三人行使其权利,因而具有排他性。所以,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中“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的规定。EN
D二、何时安置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因此,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无论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安置房财产怎么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安置房财产怎么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退伍没有安置,但有安置卡,安置办的人给别人了
[律师回复] 所谓的安置卡就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
一、安置卡是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兵役法》实施之前的地方政策。2011年年底之后入伍的兵没有这个待遇了。必须服役期满12年才能由政府安置工作。
二、那么在新旧政策交替期入伍和退伍的士兵,可以选择旧政策,要求当地政府兑现当初的安置卡承诺,也可以选择新政策选择自主就业补偿金的待遇。 那么安置卡回地方后,由地方政府自己决定是否兑现。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从2012年退伍兵的网上反映看,有很多地方还是继续兑现了当初的承诺,有些地方则有少数不承认的行为。因此,无法准确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绝对安置或者不安置,都要看你家乡政府的公信力了。 分配之后按常理是有编制的,因为是政府部门安置,不会是临时工。合同工有可能,但不好说当地就业情况是否很严峻。只能说基本上会有编制的。编制很简单,战士只要没有获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毕业文凭,永远不会改变成干部编制,永远都是工人。除非你后来获得了大学毕业文凭,经过考核和批准后转干,但手续繁杂,难度很大。
三、自收自支单位,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是自负盈亏的单位,也就是说这个单位有盈利和养活自己职工的能力。国家不用再下拨经费来维持他们的基本工资。但这种单位肯定是企业管理式的,员工应该有承包基数。比如医院是公共事业单位,属于卫生局管辖,对于病人治疗收取费用,里面就有利润了。可以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单位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就要求各科室进行一定数额的承包,科室又分配的个人身上,以承包费用完成情况来考核员工业绩。这样对你个人来说就有了一定的压力。一旦完成不了任务指标,可能就会解除合同。
四、工勤编制就是合同工。医院里的大部分工人,比如护理工、清洁工、电梯工、电工、司机等,都是属于工勤编制,有长期合同工和临时合同工。长期合同工基本上就是正式工,福利待遇方面基本等同于所有的员工,但每隔几年就要考核和评定一次,再次签订长期合同。达不到标准者可能会改签。退伍兵进入事业单位一般都是这种长期合同工。
五、任何事业单位都有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干部有技术职称和职务晋升标准。工人有技术晋升标准,如果工人走上行政管理工作岗位后,也可能在行政职务上有所提升,但前提是必须改变工人身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财产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