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法院管辖地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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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财产法院管辖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当然了,如果被告律的住所地和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情况之下,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还有涉及到不动产分割的话,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财产法院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离婚财产法院管辖地怎么确定?

离婚财产法院管辖地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

1、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的,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涉及到不动产分割的,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二、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首先,对于夫妻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离婚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及判决书都是有效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院是不愿意解决的。但是,由于人性的复杂,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动手脚的大有人在。因此,法律还是规定了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的办法。在此,根据离婚的方式分两种情况为大家简单讲解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一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规定了一定的时间。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3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三年内提起。

离婚财产如果要进行分割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此种情况之下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的话必然是需要找准人民法院的,也就是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会涉及到的法院管辖问题,如果是涉及到房屋财产分割的话,应当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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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利于法院依法公正进行审理和执行。这些似乎与“诉因”无必然联系。但只要对照法条,我们就会发现,“诉因”直接对应着管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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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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