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关于夫妻财产在离婚协商过程中的处置及其分割方式,若未能达成一致初步意见,敬请寻求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权威裁定。
1、婚后如其中一方为子女抚养,长者照顾以及另一半的事务提供了相对超出普通职责范围的支持和协助,在此种情况下,其有权在离婚之际向对方索求相应补偿。
对此,另一半也应给予充分考虑并予以相应回馈。
2、当面临离婚议题时,夫妻双方负有的共同债务必须由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由于共同财产不足以抵偿全部欠债或财产已被各自占有分配,可由双方自愿协商分期或一次性还清;
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便须提交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3、在离婚情况下,若某一方的生活状况明显困难,生活条件优越且具备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理应对其给予适度的救助。
相关救助措施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若不能达成一致,亦需将这一问题交由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加以裁断。
4、若存在患有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施暴家庭成员,虐待,遗弃配偶,或者其他涉及严重不良行为的行为而导致婚姻破裂,无过失的配偶一方可依法要求过失方进行损害赔偿。
5、如果其中一方故意隐瞒、私自处分、毁灭最大化夫妻共有财产,抑或是蓄意编造不实的夫妻共同债务企图骗取另一方财产权益,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对于这类行为人来说,他们可能需要减持或甚至完全放弃自己的财产份额。
在离婚方案执行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以上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均可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原先的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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