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离婚,离婚财产小孩咋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是归母亲的,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采取平分的原则分配。婚后的工资收入等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若是已经满了八周岁了,可以随孩子的意愿确定抚养权。
妻子要离婚,离婚财产小孩咋分配?

夫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共同财产是以平分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情况下抚养权是归母亲的,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平分的,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夫妻双方协商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意愿,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妻子要离婚,离婚财产小孩咋分配?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2023小产权房离婚了咋分配
小产权房屋没有产权,也就是没有物权,但具有相应的财产权益,夫妻离婚时应对房屋本身具有的财产权进行分割。因为购买时也不是按照有物权的房屋价格购买的,所以分割时也不能按照物权价格来分。但房屋毕竟有一个增值因素,双方对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可以进行议价,议价不成时可以进行重置价评估,要房的一方应给对方市场价一半的补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单位的一个好哥们,他和妻子离婚三年了,他们在结婚的时候签订了一个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感情破裂离婚了,夫妻婚内财产分配协议咋写?
[律师回复]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女,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家庭,现将所有的夫妻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   
一、对于婚内共同财产的约定: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每月将各自全部收入的50%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50%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乙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乙方有定期向甲方告知的义务。   
二、所有甲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所有乙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财产权归乙方单独所有,甲方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甲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归甲方单独所有。将来乙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归乙方单独所有。
五、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约定处理;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七、关于离婚的约定: 1、甲方不能以乙方不能生育为理由提出离婚或如果甲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婆媳问题、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婚前出资购买的位于某处的房产及汽车位,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在离婚生效之日起,按当时房产市价的50%一次性赔偿给乙方。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存款、家庭各种理财投资、婚后再购置的房产、其他大件物品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3)甲方名下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乙方享有财产总价值的50%的财产权。
(4)甲方自其父母处继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财产,乙方享有财产总价值的50%的财产权。这就是所谓的,夫妻婚内财产分配协议的解释。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离婚,财产咋分配,孩子抚养费,上学费用咋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财产咋分配,孩子抚养费,上学费用咋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财产咋分配,孩子抚养费,上学费用咋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下分析
(一)财产分配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1)财产补偿问题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2)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孩子归属问题
1、根据《婚姻法》第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小孩怎么分配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小孩如何分配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财产咋分配?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财产咋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妻子出车祸,死亡赔偿金咋分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死亡赔偿金都包含: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精神损害赔偿费。
6、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小孩归谁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后公司财产怎样分配呢?
[律师回复] 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8条规定,人民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16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时,不愿意再参与公司经营的夫妻一方可以转让其股份以获取转让对价。当然,一方转让股份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过半数股东同意。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股权重新确认,在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把变更后的股权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如果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夫妻两人,这样的公司就是通常所说的“夫妻公司”。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公司”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其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然后再将其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案件中不应将其笼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工商登记中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并无身份上的限制,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否定“夫妻公司”法人人格没有法律依据。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民一庭编的审判指导性著述中同意前述第三种观点,并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同意此观点。对“夫妻公司”由一方经营管理的,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同意,可以把有限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取得相应的财产价值,这样就由第三人和夫妻另一方共同经营。股权转让后,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将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折价补偿。夫妻一方退回股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按公司评估财产的一半补偿给一方。由于此时实际股东仅为一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实物分割。夫妻双方均同意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有盈余财产对半分割。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不可否认存在大量的只有男方工作,女方照看家庭的情况存在,但在很多的情况下,双方发生矛盾时,因一方没有掌管家庭的财政大权,没有了经济来源,导致了生活困难。但为了家庭的团结和孩子的将来,暂时还不想离婚,为保护自己的爱和家,陷入了迷惘,不知如何来支配夫妻共同财产,有时感到了生活的绝望。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对共同财产的支配权如何分配有的夫妻一方占有夫妻共同财产,排除另一方对财产的支配权,使之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但另一方又不愿意离婚,到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否支持其请求有的夫妻一方管理(占有)夫妻共同财产,排除另一方对财产的支配权,使之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但由于种种原因,另一方又不愿意离婚,到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此,传统学理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共有关系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内,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但《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上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物权法》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共有的理论,允许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况下请求分割共有物,同时还要保持共有关系。因此,关键是准确把握“重大理由”的含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掌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标准,以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和家庭的稳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妻子要离婚,离婚财产小孩咋分配?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