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拘役不进去服刑是不合理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驾拘役的内容是什么?
1、酒驾会分为几个类型,会导致拘役的时间不同,所以就不多说了,拘役就是指暂时剥夺了罪犯的人身自由,并且会拘禁然后是强制劳动的刑法。醉驾拘役就是在醉驾之后被拘役管制。
2、拘役是具有一定特征的,这个是一钟短期的自由刑,最短是1个月,最长是不会大于6个月的,这个是我我国对于罪犯进行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拘役只能用在于罪行比较轻的罪犯,而且只需要短期的改造的罪犯。
3、拘役跟管制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它与其他的拘留方法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很显明的区别。
能让公安机关就近处罚的方式就是拘役。这个是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的看守所等地方执行的,执行的期间,受刑人是可以回家几天的(每个月),参加了劳动,还可以稍微发一点报酬。
三、醉驾的行政处罚都包含什么?
1、醉酒驾驶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醉驾在《刑法》中入刑了,但是之后又出了相关规定,醉驾如果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不认定构成犯罪。这个时候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行政责任是免除不了的。而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的,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醉驾拘役的期限和相关的内容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旦构成了醉驾的行为的,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肇事司机处以相应期限的拘役,拘役的期限是不一定的,但是是必须要执行的,不能以任何的手段逃避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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