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书受理后要多长时间开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
2、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开庭时间是会结合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就需要依法的进行审查,只有确定可以立案的案件才能依法的排期开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可以多咨询一下,并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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