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伤情鉴定不能立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来说没有伤情鉴定是的确不能够立案的,但是如果伤情鉴定对案件的事实没有太大的影响的话,公安机关还是会进行立案。伤情鉴定一般都是由法医来进行出具的,只要配合法医进行调查,都会有伤情鉴定。
无伤情鉴定不能立案吗?

未进行伤情鉴定可不可以立案要看情况的,没有伤情鉴定或伤情查体后的初步鉴定意见是不能立案的,但对伤情明显构成重伤的可考虑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予以立案。没有伤情鉴定前,公安机关内抓人是可以的,对法定时限不能进入刑事程序的可以先依治安程序办理,待伤情鉴定意见出具后再视情况而定。

所谓伤情鉴定,通过法医公对公调查取证或有医院相关检查和医嘱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公安机关要进行立案调查,所需要准备的资料有非常多,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形式来进行确定。如果是涉及到伤害案件的话,一般来说是要有伤情鉴定才能够进行立案,但是如果案件事实已经存在,受害人身上有明显的伤痕的话,是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立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伤情鉴定不能立案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未进行伤情鉴定可以立案吗
没有进行伤情鉴定也是可以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先进行书写起诉状,并且提交有关证据至法院。法院在进行审查之后如果认定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话,那么就会进行立案审理,之后法院会通知被告,被告可以在十五天之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家暴立案标准是否要有伤情鉴定
家暴不一定需要伤情鉴定,对于家暴只要有精神上的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或者是身体上的伤害、摧残行为,那么都是属于家暴。家暴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伤残鉴定派出所没立案能鉴定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伤者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鉴定轻伤出来多久立案?
鉴定轻伤出来立案的期限为七天之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最近手上有一些项目,因此和一些公司有些合作,但怕被坑,所以我想了解下无效合同的鉴定,这个该如何鉴定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无效合同的鉴定方法有如下几点,合同法有明文规定: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轻伤害鉴定必须立案吗
需要视具体情况定。如果是过失致人轻伤,不属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最后经法院审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合同成立与合同无效有关系吗,他的成立于不成立,有效和无效有区别吗,高人分析一下
[律师回复] 你所说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无效谈不到关系,只能说合同成立与否和合同有效与否有关系,
一、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尽管当事人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但不等于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因为此时当事人开始着手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协商时,必须尽到善意、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义务,必须依交易惯例办事,这些义务在理论上称为附随义务或称先合同义务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此外,当事人的缔约关系已消灭,因为此时合同已成立,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义务已完成。
二、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从不成立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断出不成立合同形成的原因有三种: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三)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尽管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都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但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很显然,不成立合同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无效标志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
轻伤鉴定可以不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果经复议或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仍不立案,你也可以据此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伤情鉴定能否实施治安拘留,伤情鉴定一般程序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无伤情鉴定能否实施治安拘留,伤情鉴定一般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为轻伤能不立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鉴定为轻伤可以不立案吗
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的立案标准,因此,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果经复议或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仍不立案,你也可以据此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无伤情鉴定不能立案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