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技术秘诀?
是的。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非专利技术,因为对非专利技术的认定标准是有实用价值,是处于秘密状态的,有信息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都符合非专利技术的法定特征,所以,可以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定成为非专利技术,企业可以通过保密条款保护软件著作权。
二、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享有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是属于专利权的范畴,而是属于著作权的范畴,并且具有保密性,属于技术方面的秘诀,并且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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