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重新索要孩子抚养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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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是可以重新索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前提一定要确定抚养孩子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是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而导致孩子的利益受到伤害,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要求变更,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离婚后可重新索要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重新索要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双方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合上面所说的,索要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在离婚前也可以在离婚之后,如果自己有证据来证明自己可以让孩子有利的成长,而且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的义务,那么就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必须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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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17是如何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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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律图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17受到来自孩子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对于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或者没有支付能力的,双方协商减收,或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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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抚养费新规定2017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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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抚养费标准2017是如何规定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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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律图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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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孩抚养权能重新要吗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新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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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后孩子是归他的,现在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请问离婚后重新要回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协议离婚后能不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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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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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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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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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认为,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当事人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在法院已经受理、审结的情况下,向法院再行起诉。这种“孩子由一方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协议,是对今后主张抚养费诉权的彻底放弃,有的甚至是其实现离婚诉求的砝码,不同于“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承担抚养费”的约定。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抚养子女一方不得以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再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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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父母双方都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法律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一方提出抚养要求,当没有发生“必要”的情形时,就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承担抚养责任。当初约定放弃追索抚养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即依其意思而赋予法律效果,依其表示而赋予拘束力,意思表示的内容就成为其行为的规范,就算是涉及到子女的利益,在没有法定事由时也不可随意变更,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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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重新要会孩子的抚养权?
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另一方有存在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或者孩子的年龄达到了可以自己做决定的年级,希望和你一起生活的,可以重新获得抚养权。否则都是根据有利于孩子的一方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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