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关于同意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
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年月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先生转让股份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1.同意先生将所持公司%的股份,以万元转让给先生,批准了与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2.同意先生将所持公司%的股份,以万元转让给先生。其中,出资万元购买%的股份;出资万元购买%的股份;出资万元购买%的股份;出资万元购买%的股份。
3.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为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
4.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原股东:新增股东:
年月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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